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自5月1日起,交警或將接替城管部門行使對人行道違法停車的管轄權。屆時,在人行道上違法停車將吃交警罰單,而此罰單如果不處理會直接影響到車輛的年審,影響車輛上路行駛。
“沒有停車位了,停在馬路上會吃交警的罰單,看看哪個人行道有位置,把車停在人行道上交警管不著。”自5月1日起,這種想法或將行不通了。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得了一個《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關于調整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政處罰職權實施主體的決定(草案)》的文件。在該文件上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政處罰職權,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調整至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行使。也就是說,人行道上違法停車將吃交警的罰單了,吃了交警罰單如果不去及時處理,會影響車輛的年審和上路行駛。
停車位不夠用,人行道上停車吃交警的罰單,那市民停車難題該怎么解決呢?該文件明確指出,“市政府應當加快停放機動車場建設工作,創新管理模式,加快智慧交通體系建設……”也就是說,下一步,政府將組織建設更多停車場,努力解決市民停車難問題。(半島記者 尹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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