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了解到,2016年養老金上調6.5%左右。
經國務院批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傾斜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今年按6.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一方面,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物價漲幅、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均放緩。另一方面,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養老保險贍養負擔不斷加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越來越大,基金支撐能力出現下降趨勢。養老金調整既要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也不宜超過經濟、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
此次調整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
養老金連漲 哪些群體明顯受益?
經國務院批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6.5%左右。
此次養老金調整,意味著自2005年以來,我國已經連續12年調整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新華視點”記者采訪社保業內專家、各地社保部門,解讀社會關注的養老金調整三大焦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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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幅為何是6.5%?
記者梳理發現,自2005年到2015年,除2006年增幅為23.7%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遞增。此次調整幅度為何是6.5%左右?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養老金調整幅度的確定,需要考慮保障基本生活、分享發展成果、基金可負擔三項原則。一些專家表示,通常而言養老金上調幅度不低于物價上漲、不高于在崗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都屬于合理區間。
“過去連續11年由國家統一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并持續按10%的增幅調整,是在特殊情況下采取的特殊舉措。”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2004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收入僅647元,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待遇水平差距較大,社會反響比較強烈。因此,我國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以盡快提高其養老金水平。
“實際上,一些地方調整養老金待遇的年度增幅超過10%。”金維剛說,“到2015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月平均水平已達到2270元,比2004年增長超過2.5倍,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差距明顯縮小。”
記者采訪了解到,此次養老金上調6.5%左右,主要基于統籌考慮養老金現有水平和物價指數 (CPI)變動。過去三年,我國CPI一直保持在3%以內,6.5%左右的調整幅度可以確保養老金購買力不降低。
“調整養老金待遇分享發展成果,也需要參考經濟增速、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等指標。”中央財經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說,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明顯放緩,2015年GDP增幅為6.9%,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在2014年下降到10%以下,由于增長總有極限,導致養老金提高比例相應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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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群體將明顯受益?
與往年養老金調整相比,今年最大變化在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這也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待遇。
業內專家認為,國務院去年初出臺的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加上目前各省養老保險“并軌”實施方案已出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籌調整養老金時機成熟,統籌調整有利于消除兩者在待遇調整安排上的不平衡。
金維剛說,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臺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記者了解到,在實際調整中,將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至少三類退休職工群體將在此次調整中明顯受益:
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多省2015出臺的調整方案均明確,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增加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增加3元。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業內人士介紹,長期以來艱苦邊遠地區經濟欠發達,工資水平相對較低,因此養老保險整體繳費水平不高,養老金待遇水平相對偏低,同樣的增幅金額相對較少。對這些退休職工在調整中予以傾斜,有助于養老保險發揮二次分配的調節作用,更公平合理。
高齡退休職工。各地對高齡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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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證足額發放?
養老金待遇調整何時能夠落地?人社部門負責人介紹,各省人社、財政部門將根據要求出臺實施細則草案,經省級政府批準后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后才能公布執行,“雖然各地公布時間難以統一,但調整后的養老金待遇都會從今年1月1日起計發。”
此次養老金調整,預計將有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1億多退休人員。然而,隨著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壓力加大,此次養老金上調增加的支出如何保障?
按2015年月平均養老金2200元、今年提高6.5%的標準計算,僅8500萬企業退休人員一年調整養老金部分,就要增加1450多億元支出。
金維剛說,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金總體還是收大于支,去年當期結余3500多億元,基金累積結存達到3.52萬億元。部分統籌地區出現當期基金收支存在缺口的問題,可以通過動用歷年累積結余和財政補助來確保養老金發放。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本來就是把財政補助作為基金籌資的法定來源之一,政府財政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承擔托底責任。”金維剛說,即使少數困難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當期征繳收入與支出之間出現缺口,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或動用基金累積結余,就能夠確保各統籌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的總體平衡。 據新華社
青島養老金將迎“十二連漲”
早報訊 青島退休人員養老金將迎來“十二連漲”,70余萬名退休職工將受益。目前我市養老金分三類人員計算,去年調整后人均月養老金分別為2914元、1645元、868元。但此次上調須待省里出臺統一政策,青島才能落實。
從近幾年的月養老金調整情況來看,我市養老金在2005年、2006年月人均共增加199元,2007年月人均增加125元,2008年月人均增加123元,2009年月人均增加152元,2010年月人均增加175元,2011年月人均增加206元,達到了1767元,2012年又增長了256元,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月均上漲245元,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268元。2015年實現 “十一連漲”,分別達到:2914元、1645元、868元。今年調整后,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 (記者 陳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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