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背景下,基于微信、微博等平臺的微商發展勢頭迅猛。城市中每天都在上演令人鼓舞的微商創業故事,然而與之相伴的,由于門檻過低,從業人員素養參差不齊,加上行業處于監管盲區,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微商亂象的產生。記者調查發現,微商面臨諸多“成長的煩惱”亟待解決,“三無”產品、坑蒙拐騙等情況時有發生,都是發展道路上不得不清除的絆腳石。
■現狀
微商風靡朋友圈跟風者知多少
“××來一單,讓你告別小粗腿”、“想要瘦?健康減肥就是要用××”。打開小于的朋友圈,基本都被這種廣告信息刷屏了。微商之風早已經席卷朋友圈。
小于就讀于青島科技大學,今年大二,從大一開始,她就做起了微商生意。“都是受同學朋友影響,看她們每天在朋友圈分享,覺得自己也應該嘗試一下。”小于最開始做的是化妝品生意,每天在朋友圈發布各種美圖,配上誘人的廣告語,儼然一副成功微商的樣子,但她坦言,由于客源較少,工作繁瑣,投入產出比太低,漸漸放棄了這個行當。
讓小于驚訝的是,就在她從事微商的這段時間,宿舍里一半的姐妹都做起了微商。小于說,舍友做的產品大多與美容護膚有關,雖然大家在朋友圈里呈現的狀態是忙碌而收獲頗豐,但現實中絕大多數還得靠家里給生活費。“明顯能看出很多做微商的同學只是跟風,她們不了解產品更不懂怎么推廣,就是機械地每天在朋友圈曬。”
山東師范大學的小王就是小于口中跟風的微商,小王學的是新聞,周圍不少同學做微商,她也做了一個保健品,她的賺錢夢沒有實現,錢卻實打實賠了不少。“我是看我一個姐姐的朋友賣這東西,看她整天名表名包地曬,確實挺受誘惑。”小王與這位“白富美”取得聯系,對方在微信里向她描繪了一幅“一年買車兩年買房”的美麗藍圖。在對方的鼓動下,小王借錢進了八千元的貨。
然而由于網上類似產品非常多,小王進的產品又沒有名氣,價格還貴,盡管小王把微信里所有認識的人都推銷了一遍,但還是沒什么銷量。兩個月賣出去5盒,扣除打折因素,每盒賺30元左右,她兩個月的純利潤只有150元,時間精力都搭進去不說,至今小王宿舍床底下還堆著7000多元的貨。
小王向這位“白富美”求助,對方說只負責發展代理,零售賣貨只能靠小王自己。小王終于明白,這位“白富美”不是賺客戶的錢,而是賺她們這些夢想著一夜暴富的“傻白甜”的錢。
■案例1——
微信群里買的外幣禮包殘缺不全
“我是不敢再買他的東西了。”最近,市民楊女士為了春節前購買的禮品紅包犯愁。
今年2月份,楊女士在一個育兒微信群里接觸了一名微商。這名王姓群友發了一條信息,大概意思是他有一種獨特的紅包禮物,紅包里放著52張外幣,并且全部都是真鈔,包括美元、加幣、埃及幣等幣種,銷售價為150元人民幣每套。當時臨近春節,楊女士覺得給親朋好友送點這種紅包挺不錯。“我們這個群里都是年輕的爸爸媽媽,有些雖然沒見過面,但經常通過微信交流,相互之間也挺熟絡,所以也沒多想,直接訂了15套,通過微信給對方轉了2250元。”
由于臨近春節,快遞發貨速度變慢不少,直到除夕前一天紅包才送達,而此時楊女士一家已經回老家過年,年后回青她才見到了這批紅包。“我一看包裝心就涼了半截,幾千塊錢的東西就用張廢紙包著,打開一看每個紅包里的外幣根本不夠52張,而且也沒有美元、加幣等比較值錢的外幣。”楊女士說,為了不冤枉那位微商,她還專門上網查詢了一下這些外幣,發現不僅無法辨別真偽,而且不少外幣已經停止流通了,即便是能夠流通且是真幣,兌換成人民幣的總價值也不過三四十元。
發現上當后,楊女士趕緊通過微信與那位王姓微商取得聯系,要求退貨。對方似乎也知道紅包有問題,表示正在統計這種情況的有多少套,然后聯系總代理那邊統一處理。此后,楊女士多次催促退貨事宜,但對方始終沒有明確答復。近日,楊女士通過當初那個育兒群的負責人向對方下了“最后通牒”,對方表示退貨已經不可能了,只能補個幾十元的差價,而且這個差價他也正在找總代申請。
背后 總代理不履約,奶爸微商陷兩難
4月7日下午,記者與這位王姓微商取得聯系,電話中對方透出尷尬與無奈。據王先生介紹,他之前是個全職奶爸,在家帶孩子期間接觸到微商,然后跟朋友一起做起了創意禮品類的微商業務,至今已經一年有余。
今年1月下旬,王先生見黑龍江雞西的總代推出了這種外幣紅包,他覺得挺新鮮應該有市場,于是跟朋友一起進了1萬套,他自己要了1000套在微信上銷售。“當時總代給我們的樣品就是52張外幣,而且有美元什么的。但是后來我把紅包發給青島這邊的客戶后,陸續收到反饋說數量不夠而且幣種也不對。”王先生把沒有發出的紅包檢查一遍后發現,紅包均存在這種情況。王先生說,自己當時就跟雞西的總代取得聯系,總代承諾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適當補償。
“我也是一直在等總代的回信,上個月我朋友還去了趟雞西,在那里守了一個星期,他們承諾這個月底前一定給處理。”王先生說,當初他以每套100多元的價格從總代拿貨,一次性給總代打去了十余萬元。王先生坦言,自己現在的處境很尷尬,每天都有客戶在微信上追問這個事,自己也不知該如何回復他們,而對于遠在黑龍江的總代,自己更是鞭長莫及。
“他們沒有什么辦公地點,我去的時候他們就有一個倉庫性質的地方,里面全是貨架。”王先生說。當記者詢問他的總代是否有正規公司時,王先生竟然還要向記者咨詢如何查詢對方的企業信息。
■案例2——
加盟微店夢想賺大錢卻成“幫兇”
在微商行當中,處于整個銷售網絡末端的分銷商經常會遇到扮演“幫兇”的尷尬。林女士接觸微商時也是在當全職媽媽期間。“很多人開始做微商都是從做微商的消費者開始的。”林女士當時通過朋友的微店買了很多進口奶粉,用了以后覺得效果不錯,就在朋友圈中分享了一下,沒想到不少好友向她詢問產品情況,有幾個甚至直接讓她幫忙購買同樣產品。林女士忽然發現,這不就是微商嗎?
于是,林女士跟朋友一起做起了進口母嬰用品代購。盡管也掙了一些錢,但與朋友圈里微商們宣傳的自在不同,林女士覺得做微商一點也不輕松。
去年11月份,林女士接觸到上海一家“全球海淘店”,該公司經營的產品覆蓋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介紹給她的朋友卻說,公司的神奇之處并不在這些產品,而在于其獨特的運作模式。林女士告訴記者,注冊成為該公司會員需要交599元的會費,然后公司會根據會員的信息生成一個帶有會員頭像的店鋪。店鋪的銷售、發貨、售后等工作全部由上海公司統一進行,會員需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宣傳,并吸引更多會員加盟。
“每購買一樣東西我都是有提成的,別人轉發購物,我同樣拿提成。這不是在家里躺著就能掙錢嗎?”林女士說,自己在剛注冊會員時曾經這么天真地認為,但后來發現,這微店根本就沒啥進賬。“公司的產品雖然很多,但并沒有什么吸引力,現在做微商的太多了,根本賣不動貨。”林女士說,后來她發現,為了賺取傭金,會員們基本都是自己購買自己店鋪的產品,“反正去哪買都是買,在自己店里買還能掙個提成。”
背后 賺錢不靠賣貨,拉人頭涉嫌傳銷
自賣自買顯然掙不到什么錢,但林女士發現依然有大量新鮮會員注冊加入。究竟是什么魅力讓人如此趨之若鶩?經過公司培訓,她發現真正掙錢的不是賣東西,而是發展像她這樣的會員。“我們拉一個人頭入伙,他的599元會員費里我就可以提成160元。”林女士說,公司內部等級森嚴,拉到40個人頭及以上的時候,這個會員才能直接與公司聯系接觸,其余的小咖只能通過微信接受公司指令。
林女士說,所有的同等級的會員會集中在一個微信群里,群里有培訓師每天向群友灌輸如何推廣店鋪發展代理,會員們也是群情激昂,分享自己賣貨拉人頭的經驗。“根本不關心產品問題,只是強調推廣,甚至用欺騙的方式推廣。”在上級會員的要求下,林女士成功拉到一個人頭。“是我一個遠房親戚,還在上大學。”林女士表示,盡管自己多次提醒,但對方還是堅持要注冊加入。此后,林女士沒有再發展一個代理,直到今年3月份,她發現自己的微店無法提現了。林女士咨詢發現,多數會員都遇到該情況,致電上海工商部門得知,由于公司涉嫌存在傳銷行為,相關賬戶已經暫時凍結。
發現異常后,林女士發展的那唯一一個會員也向她求助,這讓她心里很是內疚。為了不讓一個還未真正踏上社會的學生背負太多的負擔,她編了個善良的謊言。幾天后,林女士自己掏錢退還了當初交納的599元會費。“這個人情債實在欠不起,我真不是干這行的料。”
■背景什么是微商?
目前,行業里關于“微商”還沒有一個非常準確定義,不過就公眾理解來說,所謂的微商,就是指通過微信(少部分是通過微博、QQ空間)這個渠道進行商品/服務的展示、銷售,同時也指所有從事這個行業的從業者。也就是說,微商既是指一個行業,同時也表示這個行業里面的人。
目前,微商的操作模式可以分為幾種:一種是微信商城(比如有贊、微信小店等),類似于過去電商的B2C;還有一種是朋友圈賣貨,類似于淘寶這樣的C2C。主要通過朋友圈進行產品的展示和銷售,這種微商通常又稱為“朋友圈微商”,這也是微商行業中最主流、占比最高的一個類別。
微商誕生于2013年,是隨著中國移動互聯網和微信平臺的快速發展而誕生的新興行業。一開始的時候,微商主要以代購、非標準產品的分享購買為主要形態。等微商的層級代理體制發展完善后,開始有更多的品類進入行業,尤其以化妝品、母嬰用品為主要代表。
■數字
數看行業規模
●1000萬
從業人口上,2013年全國微商從業者約數十萬,2014年飆增到數百萬,2015年已經突破1000萬。
●2000億
微商行業的成交規模,2013年不到100億,2014年達到600億左右,2015年超過2000億。
●10萬
青島目前還沒有微商的相關統計數據,不過據多位青島微商從業者估算,目前青島專兼職微商從業總人數可能已達10萬級別。
●5700億
據青島市商務局統計,2015年青島市全市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5700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達3713.7億元。
●10000億
規劃到2020年,青島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將突破5500億元,電子商務交易額將突破1萬億元。
■創業者——
做西點自己吃,沒想到火爆微信圈
“對于很多警惕性高的人來說,現在的微商已經成了帶著貶義的色彩詞匯,有人甚至調侃做微商的:挺好一人怎么做微商了?”做女性內衣銷售的王女士是青島最早通過微信、微店模式開展業務的一批商人,在她看來,如今的微商之所以出現很多亂象,多與不勞而獲的貪念有關。
“這本是一個發展業務、拓寬渠道的好平臺,憑借可靠的產品、暢通的溝通渠道以及口碑傳遞的效率,商家可以借此平臺實現飛躍式發展,但現實是很多人非要把它打造成一個可以一夜暴富的孵化器,最終的結果就是微商整體誠信度崩塌,沒人再相信微信里賣的東西。”王女士說,真正好的微商還是要把精力放在產品上,只有好的產品才能贏得商機,否則微商的朋友圈就變成了受騙者圈。
李娜的微商故事就是借助微信平臺實現創業的一個典型案例。2014年10月,全職在家照顧孩子的李娜報名上了一個糕點培訓班,當時報班的目的就是為了給自己的孩子及家人制作更健康更營養的西式糕點。經過幾周的學習,李娜把畢業作品—— 一個原味面包拍照發在朋友圈里,結果很快引來朋友詢問。“當時孩子上學了,我時間一下空出來很多,朋友都說想嘗嘗,我就做了幾個送給好友,結果反響出奇的好,一個好友還給我發了一個20元的紅包。”李娜說,這個紅包給她很大的震動,“原來自己做的東西也能換來錢”。
李娜嘗試著將做的幾個樣品照片發在朋友圈里并標注了價格,沒想到朋友圈掛出后不到1個小時,一位微信好友就聯系她要訂5個。“我當時根本沒準備這么多材料,收到訂單后我從上午10點一直忙活到下午4點,人家本來是中午要,我到了晚飯時候才送過去。”李娜說,所幸對方和她的同事嘗了后一致點贊,這些人至今還是李娜的固定客戶。
背后 重人品和質量,口口相傳贏市場
由于只使用面粉、雞蛋、奶酪、黃油等食材不加其他任何添加劑,李娜的西點成本及標價都要比市場上高,但即便如此,顧客還是絡繹不絕。從此以后,除了照顧孩子和家庭,經營自己的西點微店占據了李娜的所有時間。設計款式、選購材料、制作、宣傳、銷售、送貨都是她自己一個人完成。
隨著她的微店名聲在朋友圈中傳開,找她定西點的越來越多。與很多微商不同,李娜的朋友圈里只有產品照片,沒有渲染沒有包裝,全靠好友的口口相傳。如今,李娜已經在棲霞路上成了自己的工作室,工作室有7名工作人員,每天有五六十個訂單,營業額在4000元左右。“跟大公司肯定沒法比,但作為一個個人經營的項目,我們已經很知足了。”
“我現在的狀態是每天5點出門去工作室,把前一天的訂單完成,下午三四點鐘手工回家,順便把新產品發在朋友圈里,回復統計微信上的訂單。”李娜說,移動互聯讓她這樣一個全職主婦也走上了創業之路,所以她非常感激這個平臺,對于時下微商出現的一些亂象,李娜覺得,微商比其他任何商業形式更注重從業者的人品,別人認可你的產品的前提是認可你這個人,如果為了快速牟利銷售虛假產品甚至直接實施詐騙,自己的信譽會迅速被摧毀,那么今后在這個圈子里賣什么都不會被認可。“別人可能把朋友做成了客戶,然后越做越疏遠,我是靠產品把客戶做成朋友,越走越近。”
■失足者——
微信上賣假名牌,女子獲刑兩年
微信上買個東西也能犯法?這絕非危言聳聽。記者查詢發現,近兩年國內多地都有微商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特殊商品被法院判刑的案例。
微商女,秦某,利用微信朋友圈銷售假冒耐克、阿迪達斯等品牌的運動鞋,沒想到觸犯刑律,經營3個月后即落網。
秦某稱,開始她是用三輪車拉貨擺地攤,在地攤賣叫價30元也會被顧客砍價,才賺幾塊錢。后來她發現微信上可以賣得貴些,平均每雙獲利達能達原先兩倍。2015年7月16日18時許,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后,對上述倉庫進行查處,當場抓獲秦某,并繳獲假冒耐克注冊商標的運動鞋3862雙、假冒阿迪達斯注冊商標的運動鞋1512雙。2015年12月30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對本案公開作出一審宣判,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煙臺微商曲某于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在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從網絡上大量收購阿里山牌、荷花牌、愛喜牌等香煙,然后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給劉某甲、崔某等人牟利,銷售額共計人民幣89079.5元。微商劉某甲于 2014年8月份至2015年3月在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從曲某處購買萬寶路牌、荷花牌、黃鶴樓牌等香煙,通過朋友圈銷售給劉某乙飛、臧某、劉某乙等人牟利,銷售額共計人民幣79374元。
2015年9月28日,煙臺市福山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宣判,以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曲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以犯非法經營罪,判處劉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背后 維權雖難,但不是“法外之地”
朋友圈微商大多建立在朋友間信任的基礎上,但時常出現的假貨、冒牌貨、虛假宣傳卻也讓“朋友”寒心。
記者從青島市消協了解到,朋友圈交易存在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出售方身份不明,有糾紛時往往無法核實交易方的真實資料;二是買賣雙方之間沒有“第三方交易平臺”,因此沒有第三方為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進行居中協調、監督;三是由于出售方不是規范銷售者,對于交易產品的售后服務沒有保障。
那么,制造、銷售假貨有什么法律后果呢?對微商制假、售假行為,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谷元山律師認為,如果微信朋友圈內的銷售主體是屬于企業,進行過工商登記,具有營業執照和相關證件,那么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經營者,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有欺詐行為的,依法應向消費者進行賠償。一般賠償的金額為產品價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但是,目前大多數微商的銷售主體為個人,其并不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經營者,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整。但如果微商在銷售過程中,有違法或侵權行為,則可按照相關民事法律處理,如《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要求對方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另外,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則可能會涉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侵犯知識產權罪等方面的相關罪名。
■專家
如何面對微商“成長的煩惱”
中國電商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稱,無論是微信朋友圈還是微博、QQ群,這些微平臺可以提供一個接口,無論是小微企業或者個體創業者都能在這個平臺上找到生存方式,其實大方向是符合當前發展形勢的。微商從誕生至今已經有三年時間。回顧微商發展歷程會發現,從最初2013年亂象叢生的萌芽期,再到后來2014年的做爆款,再到2015年通過全國微商創業大賽開創的以品牌為重心,微商在大眾創業創新的時代背景下發展越來越規范。但危機總伴隨著機遇而生,由于門檻過低,從業人員素養參差不齊,加上微商行業處于監管盲區,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微商亂象的產生。騙錢、假貨、惡性競爭等情況一再發生,成為微商發展道路上的絆腳石,這一問題迫切需要解決。
電商研究中心分析師姚建芬表示,微商的行業規范是非常散亂的,缺乏一個標準的規則,導致微商出現野蠻生長的趨勢,商品來源不明、渠道隱秘,商品質量和服務都跟不上。微商屬于熟人經濟,某信息經一人發出后就會產生病毒式的傳播效果,而這又與非法傳銷模式頗為類似,導致目前很多微商仍游走在傳銷與代理分銷的邊緣。
“目前微商市場單靠用戶的自律,很難杜絕亂象,騰訊等公司作為主要平臺的管理者,是最有可能控制問題出現的主體。”姚建芬表示。雖然騰訊方面做出很多努力,但在實際操作中卻鮮見成效。“即便封了一個號可以馬上申請另一個,這需要所有消費者都能提高防范意識,遇到不良微商要堅決舉報,協助平臺凈化微商環境。”
曹磊則認為,平臺注冊不能完全代替工商登記,微商是在社交媒體上從事經營行為,就應該在工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只有這樣,工商部門才可以把微商的行為納入監管范圍。然而限于目前市場監管部門與龐大而零散的微商市場相比,監管起來勢必力不從心。
法律的缺位也讓監管部門在打擊微商亂象的過程中遇到瓶頸。從立法上看,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微商的法律法規。“互聯網+”下,新事物層出不窮,微商作為一個新生經營平臺,要讓其發展能做到趨利避害,立法、行政手段、平臺治理缺一不可。
微商本質上是一種注意力經濟,手機常用軟件上有活躍的用戶需求,方便生活的同時便于人際分享和擴散傳播。且微商投入小、見效快,能夠增加靈活就業,如果運用得宜,可以成為不少普通人創業的起點。“現在越來越多的微商從業者認識到產品及口碑的重要性,這是個好現象,微商雖小但匯集在一起也是促進經濟發展的一股有生力量。”姚建芬說。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