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因酒駕被處罰,今年1月3日經(jīng)培訓合格后,王某將暫扣駕照取回。但2月19日,再次酒后駕車的王某被城陽交警查獲,王某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2月19日早上8時左右,城陽交警大隊城陽中隊民警在正陽中路城陽下橋口處執(zhí)勤,一輛雪佛蘭黑色小轎車被攔下檢查,司機出示證件時民警聞到其身上有酒味,經(jīng)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mg/100ml,系酒后駕車。據(jù)了解,司機王某31歲,家住濰坊,自2015年在城陽區(qū)打工至今。18日晚,王某在城陽暫住處跟女友喝酒到晚上11時左右,王某喝了四瓶多啤酒。第二天早晨,王某準備返回濰坊時被查獲。
經(jīng)查,王某2015年7月4日因酒后駕駛被即墨交警罰款1000元,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因二次酒駕,民警依法將王某的車扣留,依法傳喚王某15日內(nèi)到中隊進行處理。王某涉嫌兩次酒駕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罰款1000元,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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