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節,青島市都提前規定好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而即將到來的猴年春節,卻給煙花爆竹的燃放添設了“熔斷”機制——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內,市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指揮部只要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青島主城區將立即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和活動。24日,記者從青島市環保局證實了這一消息,這也是青島首次在春節期間設定禁燃條件。
24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環保、公安、城管、安監等8部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為有效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對今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做出4項規定。首先,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的有關規定,組織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監管,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巡查檢查,及時制止在非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段內的燃放行為。
《通知》明確要求,在春節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時間內,市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期間,主城區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和活動。同時,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其中,環保部門要加強空氣質量狀況及變化趨勢預測分析,并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安監、工商部門要通知銷售網點停止煙花爆竹銷售;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禁放煙花爆竹巡查管控力度,及時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并對違法者依法進行處罰;各新聞單位要會同環保等部門通過政府新聞發布會、行政告知等方式及時發布信息要求;各區(市)人民政府負責做好轄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組織街道辦事處、社區等相關人員進行守護和勸導,分區劃段,及時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社區、學校加強對廣大居民、學生的宣傳教育,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禁放煙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培訓和應急處置演練,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舉報電話,暢通公眾參與監督渠道,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嚴厲查處。
另外,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媒體、張貼宣傳畫、發放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煙花爆竹燃放相關規定及其燃放危害性的宣傳力度,倡導文明節儉過“綠色春節”,尤其在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天氣條件下,各部門要進一步引導公眾自覺停止燃放或減少燃放數量,切實減輕對空氣質量的影響。(記者 王媛 通訊員 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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