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經營著一家電器安裝公司。2006年,他與青島臨港職業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工程合同,工程在2007年按時竣工,但至今還有二十多萬工程款沒打到王先生賬上。為了要回這筆錢,王先生也一直在堅持,但領導換了三茬,到現在王先生也沒看到把錢要回來的希望。
王先生經營著一家名叫青島彩虹燈的電氣安裝工程公司 。2006年,他的公司成為了青島臨港管委(現青西新區膠南街道辦事處)的平臺公司青島臨港置業有限公司牽頭代建的青島米達斯不銹鋼有限公司廠房項目的施工單位。
就這一個項目,王先生與對方簽訂了三份合同書,合同的訂立時間分別為2006年4月15日、2006年7月16日和2006年11月15日,總標的額達到了146萬余元。工程在2007年按時竣工并投入了使用。按照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為進場施工后支付30% 工程款,安裝中期支付30%工程款,安裝完成后支付30%工程款,剩余的10%尾款在一年時間內付清,可8年多的時間過去了,還有20多萬元的尾款沒有打到王先生賬上。
“街道的領導都換了三屆了,前兩屆的領導都答應給解決,但還沒解決領導就被調走了。街道欠我的錢,但我不能欠工人的錢啊,工人的工資我都結清了,是從銀行貸的款。”王先生說。那么膠南街道辦為什么不給王先生結清剩余的20多萬元呢?王先生介紹,因為這還牽扯到另一方:青島米達斯不銹鋼有限公司。
“簡單的說,就是米達斯欠街道的錢,所以街道沒錢給我。”王先生說。王先生提及,此前他找街道要錢時,街道給出的答復是沒有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在一份王先生提交的申請報告上城市信報/信網記者看到,受委托出具審計報告的青島子平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曾將審計報告交給了臨港管委,“但由于時間間隔太長,臨港管委人員崗位都已發生變動等原因,造成審計報告去向不詳”。為重新找到這份審計報告,王先生也費了一番周折,但最終他還是找出了原審計單位的備份。可當他把這份審計報告提交給膠南街道并以為對方可以打款時,問題又出現了。
街道領導給出的批復意見是:“請企業提供當年施工合同及相關手續,財審辦查一下賬目,了解情況,可請企業來面談。”但王先生重新找到的工程結算審核訂單上沒有青島米達斯不銹鋼有限公司的蓋章,也就無法證明對方已經認可了工程結算審核訂單上的數目。“因為沒有對方的確認,所以街道還是不把余款給我。”王先生說,期間自己也曾去過青島米達斯不銹鋼有限公司,但這么多年過去公司因為經營不善如今已經只剩下了空殼,去的時候就只剩下一個保安在看門,負責人全都不知去向。
“可以這么說,欠錢的是米達斯,但和我簽訂合同的是臨港置業有限公司,而我們根本就和米達斯說不上話,所以,我只能按照合同來,找膠南街道辦要錢。”
王先生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膠南街道辦又是為何不給他撥付尾款?
1月20日下午 ,城市信報/信網聯系到了青西新區膠南街道辦的宣教文衛科,經宣教文衛科的工作人員向街道發展保障中心工作人員落實情況,宣教文衛工作人員代為答復:“青島臨港置業有限公司是青島臨港管委的平臺公司,臨港管委也就是我們的前身。現在,臨港置業有限公司準備移交到海高集團,正在辦理相關手續。”
由于相關工作人員已經下班,因此記者無法再了解到更多詳細情況。
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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