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賀女士開淘寶店,經常使用快遞給客戶寄送衣服。去年12月24日,她將3200多元的衣服寄給了客戶,沒想到客戶卻一直沒有收到。后來聯系快遞公司才知道弄丟了。近日經過交涉,因為沒有保價,對此事快遞公司給出的解決方案是賠償損失物品價值的15%加上7倍運費,總共600余元。
記者向快遞公司官網客服了解到,對于丟失物件,公司會核實損失金額,保價快件會根據實際損失與投保金額的比例賠償,非保價快件則由公示與客戶約定賠償,具體個案會由專人回復、協商。12日下午記者聯系上快遞公司,客服人員田女士表示會反映給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回復。
(記者 韓小偉 實習生 王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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