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本報A16版曾以《辦寬帶買的合約機,咋總出問題》為題,報道了市民李先生為了省錢在一通信運營商那里,以購買合約機的形式辦了20兆的寬帶網。但是令李先生沒有想到的是,購買的合約機卻總是出問題,根本無法使用。李先生也據此事找到了當時購買手機的通信運營商營業廳想要退手機,但是對方工作人員卻不肯給李先生退。
1月5日,通信運營商給記者答復,他們可以退還李先生手機出問題那段時間的套餐費用,但是沒辦法給李先生退還手機。記者也把對方的解決方案轉達給了李先生,“雖然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不過也可以接受,我也會盡快聯系他們解決這件事。”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季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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