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5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李滄交警大隊了解到,2015年7月21日晚,山東省平度市柴某某(女)駕車途經青島市李滄區九水路被警方抓獲;2015年10月17日,山東省沂水縣馬某某(男)駕車途經青島市李滄區金水路被警方抓獲。經調查,確定二人均為“毒駕”,現已被警方拘留并注銷了機動車駕駛證。
據民警張偉介紹,兩位駕駛人吸毒均在車中,并且兩人的車子都因未懸掛號牌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2015年7月21日18時,山東省平度市柴某某(女)在自己的本田轎車魯BK9Y**(未懸掛號牌)里吸毒,當晚21時駕車到李村尋找自助銀行取款,途經青島市李滄區九水路臺柳路路口時被執勤警方抓獲。
而另一名駕駛員是于2015年10月17日18時,山東省沂水縣馬某某(男)在朋友的君威轎車魯B275**(未懸掛后號牌)里吸毒,10月19日20時駕該車途經青島市李滄區金水路銅川路路口時發現巡邏交警后,被警方抓獲。
據信網了解,目前兩位駕駛人已被公安機關審理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對其二人各行政拘留10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123號令第67條第六項之規定,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李滄大隊對其二人辦理注銷機動車駕駛證。
這是李滄交警大隊第一次同時注銷了兩起“毒駕”駕駛證。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通訊員 方文 李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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