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10日訊 據膠州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由膠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一審由青島市北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膠州市廣播電視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冷建云挪用公款、受賄、貪污一案,經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裁定駁回被告冷建云的上訴,維持原判。
2015年2月26日,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冷建云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五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9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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