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醉酒男子殺害妻子后逃亡 11歲兒子成唯一目擊者
丈夫醉酒失手將妻子捅死后,在外流浪18年,最終在海南被抓獲。這位丈夫還自作聰明地盤算著到20年刑事追訴期終結,自己就能不被追究刑事責任了,這可能嗎?
這片沿蘇州河而建的紅色高樓是上海長寧區一處新興住宅小區。動遷改造前,這里曾遍布老式里弄。18年前的某個晚上,在弄堂的低矮平房里,傳出了女子的陣陣哀求聲。
當時年僅11歲的薛先生是案發時的唯一目擊者,那個不停呼救的女子就是他的母親胡某。“醒過來我就看到我媽躺著,因為我媽是睡在地上的,我睡在床上的,就看到床鋪上有血,然后我就害怕。”
薛先生發現,母親胡某倒在地上,渾身是血。而他醉酒的父親薛某手上有刀。胡某雖經緊急救治,但仍因肺、肝破裂導致大失血,最終醫治無效,不幸死亡。行兇者,也就是胡某的丈夫薛某卻倉皇出逃了,這一逃就是18年。
在看守所,記者見到了如今已54歲的薛某。“最對不起的真的是兒子,真的是太對不起兒子了。”原來,當年持刀行兇后,薛某最后逃到了海南,一躲就是18年。薛某說,這18年來,自己心里一直存著一種僥幸的想法,只要熬足20年,就可以安全返鄉,不受法律追訴。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研究院劉憲權院長告訴記者,“在我國刑法當中只有追訴時效,而沒有行刑時效。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犯了罪被通緝,這種情況是不受時效限制的薛某盡管逃跑了18年,但是他一直屬于被通緝的對象,從這個角度講,不受實效的限制,任何時候都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記者:金嬿 林羨德 孫佳遜 )
[來源:看看新聞KNEWS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