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侯先生向本報反映,一張自己用了十年的手機卡竟被移動的工作人員告知不是自己的實名登記,如果手機卡再出現問題,那么將無法辦理補卡。手機卡購于十年前,賣卡給侯先生的人早已不知所蹤,而辦理實名過戶卻要當初登記姓名的人持身份證出面,這讓侯先生犯了愁。《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2013年9月1日起施行,不少用戶的手機卡都是在這之前辦理,這些用戶在后來的實名制辦理中都會遇到哪些問題?碰到這些問題時應該怎么辦,記者咨詢了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
十年前的開戶人找不到,這可咋辦
近日,市民侯先生向本報反映,一張自己用了十年的手機卡竟不是“自己”的。
8月9日,城市信報/信網記者聯系到了侯先生。侯先生稱,十年前他在延安二路的一家小商店辦了一張移動的手機卡,一直用到現在。“去年,手機卡壞了,我就去華陽路的移動營業廳辦理換卡,”侯先生說:“他們給我補好了新卡后告訴我,這張卡實名制登記的不是我的姓名,如果下次卡再壞了就不能補了,而且與這張卡有關的信息也會丟失。”
聽了移動工作人員的提醒,侯先生蒙了。用了十年的卡怎么就不是“自己”的了呢?詳細詢問后,侯先生才明白,原來,這張卡是當時賣卡的那家小商店老板開的戶,登記的姓名并不是自己,而是一個李姓男子。
這下可急壞了李先生,“當初我辦卡的時候還沒有實行手機卡實名制登記,自己就沒在意,可現在實名制一出臺,麻煩也就跟著來了”。
侯先生告訴記者:“其實如果實名制登記登記的不是我的名字,一般換個卡就行了,可我這近十年來在哪都是留的這個電話,所有信息都在這上面,要是換了卡,恐怕很多朋友都聯系不到我。”侯先生很舍不得這個號,于是聯系了移動客服詢問能否將手機卡過戶到自己名下。“他們告訴我說辦不了,必須要拿當前戶主的身份證來辦。”可這么多年過去了,這個辦卡的“李先生”又去哪了呢?侯先生再次找到了當時賣卡的那家店,可得到的答復卻是“‘李先生’早就不在這工作了”。
侯先生不肯罷休,回到了移動營業廳,“我甚至找到了他們的經理,但都回復‘無能為力’。”找不到當時的開戶人,手機卡就轉不到自己名下,這一點讓侯先生無法接受。“當時那時候還沒有實行實名制時我買的卡,現在實名制之后突然就說不是我的了,這責任能在我嗎?”侯先生覺得很荒唐,表示將繼續反映。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怎樣處理
購卡時還未實行實名制登記,且所購買的手機卡沒有登記他人姓名,這些用戶如果想辦理實名制登記應該怎么辦呢?記者咨詢了移動、聯通 、電信三大運營商。
聯通:
未實名用戶辦理補登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最近五條“通話記錄(手機卡)或上網記錄(上網卡)”的輔助認證方式;無法提供“通話記錄”時,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服務密碼(非原始密碼),其中預付費用戶也可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用戶卡托,無卡托時,可根據歸屬地營業廳相關規定,提供其他輔助材料進行補登記。
電信:
代理商批量開戶無用戶資料或非正常戶名(如數字、代理商代碼)的情況下,用戶要求辦理過戶,機主持有效證件和手機卡,并提供入網的時間,近十個通話記錄,最后一次充值的時間和充值金額,近五個月或三個月繳費發票。代理商開戶已登錄戶名的按正常過戶業務流程辦理。
移動:
非實名客戶機主本人持有效證件和無欠費的手機卡到營業廳辦理資料登記。首先到自辦廳使用終端設備進行身份認證,需要提供以下信息:短信驗證碼(在自助終端中輸入手機號即可獲取)、SIM卡(SIM卡背面卡號需完整),以上兩項資料可任選一項;另外還需提供最近六個月內任意三個月的充值記錄且每次充值記錄大于等于20元(包括充值時間和充值金額,時間具體到日,無需提供發票)、提供您在30天以上90天以內撥打3個主叫號碼、服務密碼,以上三項信息可任選一項。通過自助終端身份認證成功后,自動終端會自動打印憑條。您可持打印憑條+有效證件到營業廳前臺,由營業員現場撥測后為您實名登記。
而如果購卡時已經登記了他人姓名,后來想辦理實名過戶應該怎么辦呢?三大運營商的過戶手續基本一致:辦理實名制過戶業務時,新舊卡主必須到場,雙方有效證件需齊全。
記者同時從運營商處了解到,目前沒有接到在2015年9月1日前不完成實名制登記的手機卡將作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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