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青島新聞網從地鐵建設部門獲悉,7月24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批準了《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我省第一部軌道交通地方性法規。根據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條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設立軌道交通專項資金
目前我市規劃的軌道交通線路有16條,為保障軌道交通健康發展,《條例》首先明確了軌道交通的公益性公用事業性質,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協調解決軌道交通涉及的重大問題、設立軌道交通專項資金并納入財政統一管理,同時還規定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享受政策支持和資金補貼。
特殊情況下七日內辦理退票
在票價定價方面,規定票價實行政府定價,票價的制定和調整應當遵循公益性、公平性和可持續性的原則,并充分考慮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同時應當按照規定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為保證乘客權益,在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因故障、意外事件等原因未完成運輸服務的,《條例》規定乘客可以在七日內辦理退票手續。
乘客乘車禁帶六大類物品
《條例》為保證運營安全,規定了禁止攜帶六大類物品進站乘車: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危險物質,無包裝易碎品;易污損軌道交通設施、有嚴重異味以及影響乘車環境的物品;充氣氣球、非折疊自行車,長寬高之和超過一點八米或者重量超過三十公斤的物品;活禽畜以及犬、貓等動物(有識別標志的服務犬除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攜帶的其他物品。
禁止十一種行為
為維護正常的客運秩序,規定了禁止十一種擾亂運營秩序的行為:
●在軌道交通設施設備上涂寫、刻畫,擅自張貼印刷品或者懸掛物品等;
●在車站出入口周邊五米范圍內擅自停放車輛、堆放物品、擺攤設點等妨礙乘客通行的行為;
●在車站或者車廂內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
●在車站或者車廂內擺攤設點、推銷、演藝、乞討等;
●在車站內逗留堵塞通道出入口、堆放雜物以及在運行電梯上逆行等;
●在車站或者車廂內踩踏座席、躺臥、追逐打鬧、滑滑板(輪滑)、騎獨輪車等;
●強行上下車,阻擋車門、屏蔽門、安全門的正常開啟或者關閉;
●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通風亭(井)、消防控制區或者其他有警示標志的區域;
●攀爬、翻越或者推擠圍墻、欄桿、閘機、安全門等;
●干擾、攔截車輛正常運行;
●其他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和安全的行為。 (青島新聞網記者 于泓 孫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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