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本報A8版刊登了以《責令整改兩年多,如今咋又開工》為題的報道。居住在曲阜路12號院內的葉先生向本報反映稱,曲阜路10號院多年前搭蓋違法建筑侵占自家院落,給12號院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響一事。市南城管執法局中山路中隊內勤答復記者,10號院不存在非法侵占情形,記者就此事向市南區規劃局、市規劃局求證均未獲任何答復。
曲阜路10號院到底存不存在非法侵占12號院土地的情形呢?7月18日上午,葉先生來到青島市城市建設檔案館,查閱了關于10號院在12號院內的當年青島市飲食服務公司與青島市房產局生產指揮部簽訂的協議書、工程請照單、建筑工程施工執照存根以及規劃設計圖紙。
從工程請照單上可以看出,房屋類型為平瓦房,結構為木磚結構,建筑面積為45㎡ 。從規劃設計圖紙上標明了房屋的正立面圖、側立面圖、平面圖以及俯視圖。從平面圖和俯視圖上可以看出,該處建筑為“L”形,整棟房屋位于曲阜路12院的東南角,圖紙上并沒有緊挨青島大包西墻的一排平房建筑。“獲得審批的只有拐角處的那棟平房,當時是批給他們做倉庫用的。西墻墻根的那排平房是沒有的、是違法的。”葉先生說:“城管說他們有審批手續。都不用調查的么?”
7月16日,城市信報/信網聯系到市南區城管執法局中山路中隊工作人員王女士,她表示將向相關負責人詢問情況后給記者答復,但直到7月19日下午,記者并未接到任何中山路城管工作人員的反饋。為此,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再次聯系到中山路中隊,一名鐘姓工作人員建議記者等到周一上班時繼續就有關情況詢問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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