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青報網訊 消費前告知“充100元返200元話費”,充值3天后話費卻不翼而飛……李滄區市場監管局近日處置了一起手機充值卡引發的消費投訴。
隨著移動通信業務的普及,話費充值已成為生活必需。雖然目前網上充值、手機軟件充值等方式已十分普遍,但對于一些老年人及外來務工人員來說,到社區周邊的小商店購買手機卡充值仍然是第一選擇。一些不法經營者利用這部分群體對充值業務不了解的情況,采取不法手段進行欺詐。市民石女士日前到某手機店進行充值,手機店主稱最近移動公司正在搞活動,充100元可以返200元話費,并且沒有額外費用。石女士感覺比較合算,便“充”了100元話費。事后手機店主告知石女士,由于是全新通話技術,通過服務器轉接電話,因此使用這些話費首先要撥打一個專屬號碼,聽到提示音后再進行通話、充值、查詢。3天后,石女士在使用這種方式打電話時卻傳來了“您的余額已不足”的提示音,石女士立即找到手機店查詢,但店主堅稱是消費者自己使用不當造成了話費使用較多。
李滄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后隨即到該手機店進行調查,發現該店充值卡上并沒有標注中國移動通信的標志,而是僅標注了操作方法和某通信公司的名稱。經詢問,店主承認這種充值卡并不是移動公司的充值卡,而是一種“綁定卡”,也就是將顧客的電話號碼綁定到該通信公司的服務器上,而沒有通過移動公司平臺。最近該通信公司服務器不穩定,造成了扣費錯誤,導致石女士的200元話費被扣完。執法人員認為,手機店主在沒有告知石女士所售充值卡并非移動公司正規充值卡的情況下,采取隱瞞事實、虛假宣傳的手段,侵害了石女士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已涉嫌構成消費欺詐。
王瑜 劉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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