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有關會議上獲悉,今年1至5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82起,處理9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0人;查辦違反黨紀政紀案件35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2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1人,其中正局級干部2人。“村官”問題連續三年超過了檢舉控告總量的六成。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40人因違反“八項規定”受到黨政紀處分,其中科級及以下干部占了33人。
從信訪舉報情況看,2014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接受信訪舉報總量13212件次,屬檢舉控告的10410件次,其中8689件次是反映鄉科級以下干部和農村基層人員違紀問題,占檢舉控告總量的83.5%。
從反映鄉科級以下和農村基層人員職級構成看,鄉科級干部606件次,占檢舉控告總量的5.8%;一般干部844件次,占檢舉控告總量的8.1%;農村人員7239件次,占檢舉控告總量的69.5%。
從反映問題性質來看,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貪污、侵占、揮霍村級集體資金,村級財務管理混亂,財務公開不細不實,亂支出現象突出;違規出租、出讓集體土地,侵占、截留土地征用款;未經公開招投標,發包村級建設項目,低價處置集體資產和資源;違反惠農、支農政策,截留、冒領惠農資金,虛報面積騙取財政支農資金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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