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5日下午從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自7月1日起,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繳存基數核定申報上限為20188.75元,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平均最低工資標準,2014年青島市月平均最低工資標準:六區為1480.00元,四市為1328.33元。
單位和職工各自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分別為4038.00元。單位和職工各自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六區分別為74.00元、四市分別為66.00元。自由職業人員繳存基數上限為12113.25元,下限為2422.65元。
住房公積金2015年匯繳年度所屬期間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自繳交2015年7月份住房公積金前啟用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有關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的其他確定標準、口徑不變。(記者 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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