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工商局了解到,2013、2014年度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工作將在今年6月30日前結束,青島市目前還有三成多市場主體未完成年報工作。從2014年10月1日企業年報公示制度正式施行以來,青島市工商局自上而下將年報公示工作作為頭號任務,在前期密集宣傳基礎上不斷創新宣傳方式,通過刊發公告、發送短信、窗口發放材料、寄送宣傳材料、上門催報、政務微博微信推送等多種方式,緊鑼密鼓地督促市場主體報送年報,大大提高了年報公示工作的知曉率,年報公示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企業公示信息可公開查詢
記者采訪獲悉,也有不少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年報和信息公示尚不夠了解。據了解,為了強化企業信息公示,去年國務院出臺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家工商總局也配套出臺了 《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等配套規章。其核心內容是:企業信息須公示;公示平臺可查詢;真實及時是關鍵;違規公示受約束。
企業信息須公示,這是《條例》的核心內容,任何企業都有履行公示的義務,包括年度報告信息和其他信息兩個方面。公示平臺可查詢,這是信用制度的實現載體,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可查詢。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從外網搜索中輸入“全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青島)”就可以進入公示平臺頁面查詢在青島登記企業登記情況、負責人、地址,還可以查詢經營異常名錄、黑名單、有關公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企業(個體戶、農業專業合作社)還可以通過平臺填報年度報告、公示相關信息等等,對任何一個存續企業的公示信息一目了然,功能十分齊全。真實及時是關鍵,這是公示信息的基本要求,企業對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公示信息將進行抽查
《條例》規定了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就是按照企業的一定比例(不少于3%),采取搖號方式隨機確定抽查名單,對企業公示的年度報告信息、其他信息進行抽查,抽查的結果通過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對抽查中發現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違規公示受約束,這是《條例》要實現的目標,不誠信企業將處處受限難立足。《條例》特別規定了多項信用約束和監管措施。除了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外,還包括: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個人信用約束、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等。
不及時申報將入黑名單
關于企業年報信息。企業要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之間,通過“全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青島)”報送2013年度報告并公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60日報送2014年度報告并公示,以后年度都按這個時間報送。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
另外,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報與企業基本相同,只是報送的內容更簡單一些,報送的方式上個體戶既可以從網上報送,也可以報紙質而無需報電子版。
有四種情況下之一的企業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一是不按照要求報送公示年度報告的;二是不按照規定和要求公示企業相關信息的;三是公示的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四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列入異常名錄后3年內履行了相關義務的,可以申請移出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一旦列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在新成立的企業中擔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新聞延伸
未申報企業需抓緊時間
市工商局提醒廣大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盡快在6月30日前登錄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www.qdaic.gov.cn), 進入年報入口或登錄 “全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青島)”網站(www.qdcredit.gov.cn)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無法自行在線完成年報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到就近工商所填報紙質報表,在工商人員的幫助下完成年報工作。報送年報宜早不宜遲,避免集中到最后期限報送,可能會因為網絡擁堵而不能順利報送年報。 李德銀 李曉峰 何新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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