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青島中院集中公布第八批603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514名,法人或其他組織89個。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八批共8831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7067名,法人或其他組織1764個。
據悉,青島法院加大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錄入范圍,只要未結案件的被執行人不是“五保戶”、“低保戶”或明顯沒有履行能力,而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規避、抗拒執行的,均依法作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決定,錄入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除通過最高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大型電子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并發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等單位(部門)外,還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印制成冊,向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青島市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等相關單位(部門)寄送1100余份,進一步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
青島法院注重依法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大力開展反規避執行活動,打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懲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限制高消費及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等“組合拳”。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678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523案,另有303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265個,執結標的總額8150.58萬元。(陳志偉 時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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