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價局昨晚發布消息,自4月1日零時起,市內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4.45元調整為4.35元;全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5.05元調整為4.87元。
據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物價局下發的理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規定,我省自2015年4月1日起,將非居民用存量氣、增量氣門站價格并軌,并調整了天然氣門站價格。為做好天然氣銷售價格疏導工作,我市決定下調市內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和全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
另外,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學校、托幼園所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社會福利場所以及城鄉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等非經營性用氣價格繼續按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執行。
市物價局要求,有關天然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天然氣價格政策,按規定下調價格,并按照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全市兩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對天然氣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執行政府定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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