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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內新增停車泊位92.7萬個,鼓勵居民綠色出行,鼓勵停車資源共享增加周轉率,建設智能化停車管理信息系統……昨日,《青島市停車場發展規劃(2015-2020年)(征求意見稿)》、《青島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市城市管理局網站公示,向公眾征求意見。
兩輛車爭搶一個停車位
近年來,隨著我市機動車擁有量的快速增長,城市機動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機動車停車供需矛盾日趨嚴重,“停車難”問題已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成為城市管理的一個突出問題。由于市內三區及嶗山區土地資源緊缺、機動車出行量相對集中,“停車難”問題日益突出。為加快停車場建設,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停車秩序,提升停車服務水平,促進城市交通環境改善,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青島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青島市停車場發展規劃 (2015-2020年)(征求意見稿)》。
截至2014年底,市內三區及嶗山區現有機動車保有量61.61萬輛(汽車保有量約為52萬輛),千人汽車擁有率為159輛,年均增長高達21%。其中,市南區16.3萬輛(汽車約為13.8萬輛),市北區25.26萬輛(汽車約為21.3萬輛),李滄區11.4萬輛(汽車約為9.6萬輛),嶗山區8.65萬輛(汽車約為7.3萬輛)。此外,旅游旺季時每天進入前海一線的外地旅游大巴為3000余輛,主要停放在湖南路、安徽路、常州路和萊陽路附近。
根據調查,市內三區及嶗山區現有停車泊位35.2萬個,其中,市南區7.95萬個,市北區9.9萬個,李滄區10.02萬個,嶗山區7.33萬個。現有停車泊位中,路外停車泊位31.4萬個,占89%;路內停車泊位3.8萬個,占11%。停車需求為70.2萬個(不包含公交車和貨車等專用車輛停車需求),是現狀停車泊位的2倍,其中:路外停車需求50.2萬個,是路外停車泊位的1.6倍;路內停車需求20萬個,是路內停車泊位的5.3倍。停車需求與停車供給差額為35萬個,停車泊位供需差額巨大。
停車泊位供需失衡嚴重
從現有停車場服務對象分布看,住宅建筑比例為54%,商業建筑比例為15%,辦公建筑比例為14%,醫院、賓館和酒店服務停車場比例最低,均為1%左右。停車泊位供需失衡,分布不均,布局不合理,占路停車、非法停車現象嚴重。
目前,市內三區及嶗山區機動車泊位數與機動車保有量比例為0.57:1,遠低于國際公認的合理比例1.2-1.5:1。從近幾年停車泊位增長速度看,機動車增長速度大大高于停車泊位增長速度,停車泊位供需失衡嚴重。現有停車泊位分布不均衡,布局不合理。市南區西部老城區、東部中心城區、臺東商業中心、浮山新區停車泊位供給的滿足率不足50%,市南西片住宅類停車泊位指標僅為0.13個/100平方米,浮山新區為0.09個/100平方米,遠低于我市目前新建建筑停車場配建標準。市區占路停車、非法停車現象嚴重,許多重要交叉路口、路段常因違法停車造成交通通行困難甚至形成交通瓶頸,導致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影響了城市道路交通暢通。
由于缺乏足夠的市場空間和政策上的支持,停車場投資效益差,社會資金投入的積極性不高。企業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管理程度不高,甚至出現部分已建公共停車場挪作他用現象。
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
我市目前收費標準低于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與路外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缺乏“級差”。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普遍低于路外公共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現行收費政策造成停車場泊位利用率低,資源利用不均衡,抑制了停車產業的發展,加劇了停車場地的緊張狀況。除少部分路外經營性停車場使用微機管理外,大部分處于停車劃線定位、手工撕票收費的落后狀態。停車誘導、機械式停車設備等信息化、智能化停車技術產品的應用還處于較低的水平。尚未建立統一的城市停車信息化系統,區域停車誘導系統尚未建立,路內停車電子收費和聯網尚未實施,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效率低。
新增停車泊位92.7萬個
根據 《青島市停車場發展規劃(2015-2020年)(征求意見稿)》,我市將充分利用市場行為撬動社會和公共兩種資源,挖掘各類停車資源,統籌管理各類停車設施,增強城市停車資源的總體供應能力,形成以配建停車為主,公共停車為輔,道路停車為補充的停車場供應體系。根據《青島市中心城區停車場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至2020年,規劃新增停車泊位92.7萬個。停車泊位總數達到127.9萬個,較2014年增長約3.6倍。泊位數與機動車比例為1.2:1,達到國際公認的合理比例。
加大設施建設保障力度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停車場建設,大力推進多元化投資體系,促進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良性循環。政府每年在儲備土地中確定一定數量的用地,專項用于引進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并及時向社會公開信息。嚴格控制停車場規劃用地,已納入停車場專項規劃的用地,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變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建成的公共停車場或者專用停車場挪作他用。社會投資建設的獨立經營性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用地,鼓勵以有償方式使用,以協議出讓方式供應。企事業單位可依法利用紅線范圍內的空地、廠房、倉庫等自有用地建設公共停車場。符合我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要求的,企事業單位可依法利用周邊相鄰的市政道路、公共綠地的地下空間建設地下公共停車場。
修訂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新建居住區、公共建筑等建設項目,未按標準配建相應停車位的,規劃部門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部門不予竣工驗收。對目前沒有達到標準的舊小區,應結合項目改建、擴建捆綁建設公共停車場,緩解舊小區停車困難。
鼓勵錯時利用停車資源
研究修訂 《青島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規范機動車停車收費行為,合理引導停車需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應區分區域、場地、時段、車型等因素實行差別價格政策,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鼓勵各類資本投資停車場的建設;促進單位和個人停車場地積極向社會開放;維護機動車停放人和停車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引導機動車合理、有序停放,促進交通暢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區別停車場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定價。
利用經濟手段,提高配建停車場的利用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采用經濟手段鼓勵配建停車場和私有停車場對外開放,允許按照相關規定收取一定的費用。鼓勵錯時停車,鼓勵居住區白天向商業、辦公場所開放,夜間居住區車輛停放至周圍的商業、辦公配建停車場庫,錯時利用停車資源。
鼓勵居民綠色出行
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區路網結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加快推進軌道交通建設,進一步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實現公交與軌道交通間的便捷換乘,制定合理的停車和換乘優惠政策,鼓勵居民綠色出行,提高群眾乘公共交通出行的比率。
利用規劃的市政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等地下空間,結合軌道交通和公交站點及樞紐站設置停車與換乘接駁的配套停車場,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
加大違法違規查處力度
加強停車場清理和收費秩序整頓。對擅自改變停車設施性質、占用挪用公共停車空間、改變收費方式、提價收費、使用非正規票據等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停車場管理不善的單位依法下達整改通知,限時整改。對被挪用的配建停車設施,依法進行處罰,限時整改,恢復原來的停車功能。加大對違法停車的管理和執法。
建立全市停車服務標準化體系,統一收費票據、統一服務標識、統一服務規范、統一監督電話,加大監管力度,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加強商業集中區域路內停車管理,適當控制商業集中區域路內停車。根據道路行車為主的原則,雙向4車道以上及有公交線路通行的城市主干道,原則上白天禁止路內停車;在設有社會公共停車場服務半徑300米范圍內不再設立路內停車點;在不影響通行的情況下,晚間在住宅區、娛樂場所周邊可設置臨時停車點。
建智能化停車管理信息系統
制訂公共停車位登記管理辦法,實施停車位編碼管理制度,對道路收費泊位分區域、分類別重新施劃和統一編號注冊,采集全市的停車信息。建設市區公共停車信息平臺,及時提供停車信息服務,有效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實現公共停車、道路停車資源統一調控和合理使用。制定全市統一的數據采集和聯網標準,今后新建公共停車場經營者必須配置必要的設備,納入全市停車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源共享。
建立完善的市、區、停車場三級停車誘導信息系統,統一接入各類停車設施實時數據,逐步實現與智能交通系統的有效銜接。將我市城區分成幾個大的誘導區域,在區域外圍設置大型引導屏,在區域內的主要道路上設置中型顯示屏,詳細顯示停車設施的位置和剩余泊位情況等。加快推進咪表等智能化收費系統建設,推行現代化收費方式,鼓勵使用電子繳費,推廣使用一卡通、手機繳費等多樣化便捷方式,解決現金繳費存在的收費不規范、支付不便捷、監管有空白的問題。在老城區、重點商圈、醫院和行政辦公區等停車矛盾集中的區域,開發各類停車資源,優先建設立體機械公共停車場,重點區域優先建設智能停車引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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