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境外投資企業為逃避繳納所得稅,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情況較為突出。近期,即墨市國稅局查結了兩家企業,為國家挽回160余萬元的稅款損失。
其中被查處的一家外商投資企業為青島某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從事電子產品、屏蔽材料、模切材料、模切設備、紡織材料的生產銷售,2011-2013年度,該企業實現銷售額4億余元,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300余萬元。但綜合數據管理系統顯示,截至2013年末,該企業賬面未分配利潤高達6000余萬元,有逃避繳納所得稅款的嫌疑。
4月,即墨國稅局對該公司展開稅務稽查,執法人員審核企業2011-2013年度賬簿、記賬憑證、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對企業出口退稅、享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加計扣除、存貨處置、未分配利潤等情況進行了詳細檢查,并實地核查了企業生產銷售情況,對企業法人代表做了詢問,宣講了相關稅收政策。
最終,在即墨市國家稅務局對該企業稅款稽查的壓力下,4月10日,公司董事會做出利潤分配決議,向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配了截至2013年末未分配的利潤6000余萬元。近日,該韓資企業到即墨市國家稅務局,補繳2008-2013年度分配利潤應代扣代繳的企業所得稅款80余萬元,還依法補繳了滯納金。由此,即墨市國家稅務局為國家挽回國際稅收80余萬元。
記者了解到,在稽查國際稅收方面,即墨市國家稅務的綜合數據管理系統平臺發揮了“潛伏”的作用,通過對該系統內的數據分析整理,那些想方設法偷逃稅收的企業很快便能被一一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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