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0日訊 說起一地多用,之前,青西新區已推出政策,一宗土地將不止一種用途,省內首推彈性用地先租后讓。3月19日,記者從青西新區了解到 ,“一地多用”的規范已經出臺 ,文物古跡用地、醫療衛生用地等9類用地不能混用,高等院校用地等11類用地可以有條件混合使用。企業用地的功能發生變化后,需按照國土部門新評估的價格補交土地出讓金。
9類用地不能進行混用
一宗土地可以不止一種用途,之前,青西新區推出“一地多用”。在整個區域內推行該政策,在國內也是首個。3月19日,記者從青西新區了解到,該區出臺《城市建設綜合用地規劃和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綜合用地混合利用有了具體的規范。工作人員介紹,除了9類不能作為綜合利用的以及11類可有條件混合的,其他用地均可以根據國家規范、按照區域建筑規模總量控制原則進行用地及建筑功能的合理混合。
因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及特殊功能需求,9類用地不作為綜合用地使用。其中包括文物古跡用地、外事用地、宗教設施用地、醫療衛生用地、安全設施用地、加油加氣站用地、三類工業用地、三類倉儲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對于需體現主導功能的綜合用地,在建設規模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社會服務保障等要求的前提下,11類用地可以實施有條件混合。其中包括高等院校用地、中等院校用地、中小學用地、特殊教育用地、綠地、居住用地、二類倉儲用地、二類工業用地、供應設施用地、環境設施用地、其他公用設施用地。
用地變更需補交出讓金
出讓的土地價格如何確定呢?青西新區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介紹,綜合用地的土地供應方式、出讓期限 、地價、轉讓和登記管理由國土部門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
綜合用地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該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合同中明確的用途、規模進行設計,方案設計應滿足國家、地方有關建筑設計標準和規定,規劃部門嚴格把關。國土、規劃、發改、綜合執法、招商等部門參與綜合用地的實施和監管工作 。綜合用地必須按照土地合同或劃撥決定書中約定的用途使用。
用地出讓后,企業存在轉型升級需求,應向規劃部門提出增加用地混合功能的申請,規劃部門在符合區域功能布局和建設規模等要求下按照專業論證、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的程序重新確定混合功能的類型及比例,并報區政府相關會議研究最終確定。企業用地功能變化后,項目方按照國土部門新評估的價格補交土地出讓金。
青西新區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介紹,推行一地多用之后,對新興產業、智慧型企業落戶青西新區會有強大的吸引力。
一宗地可有多種用途
土地的供應一般是單一性質,個別土地可以商住兩用。但大部分只確定了一種性質,工業用地就是工業用地,93%的面積只能建設工廠,不大于7%的面積用于輔助性建筑,這種狀況,在青西新區將會發生變化。
相關負責人介紹,過去一宗土地,一般只能有一種功能用途,而現在可以混合多種功能用途,改變了過去粗放的、機械的單一性質用地管理模式,能夠使土地空間資源的利用更高效。對于一地多用的實行,西海岸新區將在區域建筑總規模和比例結構控制范圍內,鼓勵不同用途土地混合利用和建筑的復合使用。
在以前,一些企業在青島西海岸新區落戶后,由于土地用途的原因,僅僅只能建設工廠,而配套的專家公寓、實驗室、對外展示廳等項目,因為相應的土地用途被限制,想要建設這些建筑只能重新招拍掛,可是一地多用就解決了難題。企業可以通過一地多用的政策,配套建設相應的建筑物。相關負責人稱,這對一些新興的產業、智慧型企業更有利,工作人員能夠實現在家里辦公。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劉金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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