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包裝飲用水新國標發布,其中取消了“礦物質水”這一名稱,并要求“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長期以來,我國飲用水消費市場“礦物質水”、“富氧水”、“離子水”等包裝飲用水名稱不斷翻新,使消費者誤認為包裝飲用水具有補充礦物質的營養功能,一些生產廠家還利用商品名稱的變化誤導消費者。新國標從今年5月24日起開始實施,明年1月1日起開始在產品標簽上體現。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王偉
探訪 飲用水產品名目繁多
昨日,記者探訪島城多家商場發現,目前商超的飲用水區域,礦物質水占大部分,康師傅礦物質水、可口可樂冰露礦物質水、屈臣氏礦物質水等被擺在顯著的位置。 “印象當中礦物質水里面含人體需要的礦物質成分,所以我買礦泉水都會選擇礦物質水。 ”在嶗山麗達商場購物的呂女士說。
記者發現,除了常見的礦物質水外,各大商超在售的飲用水名稱可謂花樣百出。一款包裝精美的飲用水在其標簽位置注明“海洋堿性離子水”,很吸引眼球。 “海洋堿性離子水”每瓶850毫升,單瓶售價高達12元。另外有一款包裝水名為“富氧水”,除此之外,記者還看到 “小分子水”“山泉水”“竹炭水”等各種各樣的飲用水名稱,這些瓶裝飲用水的包裝都十分精美,售價也比普通飲用水高出不少。 “不就是瓶水么,也不知道哪來這么多花樣,反正我是從來不買那些稀奇古怪的瓶裝水。 ”呂女士說。
新規 飲用水不得隨便取名
國家相關部門此次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是強制性標準,將于今年5月24日起實施,標簽標識新規則將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有關水的標準名目繁多,而新的標準實現了大統一,適用范圍包括除了飲用天然礦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將飲用水重新歸類,統一監管標準。
新國標對包裝飲用水進行了歸類,劃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即不是純凈水就歸結為其他類飲用水,例如礦物質水、富氧水等。新國標對水源原料進行了限定,要求水源一是來自公共供水系統的水為生產用源水,其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二是來自非公共供水系統的地表水或地下水為生產用源水,其水質應符合GB5749對生活飲用水水源的衛生要求。源水經處理后,食品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5749的規定。
“礦物質水”這一名稱也被取消。記者采訪了解到,礦泉水即為天然的帶有礦物質元素的飲用水,而相反的,礦物質水所含的礦物質則是“后天加工”,是將城市自來水凈化之后加入食物添加劑,最后再經過殺菌處理灌裝而成。考慮到“礦物質水”名稱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具有補充礦物質的營養功能,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因此新標準發布實施后,不得再使用“飲用礦物質水”名稱。
影響首次對溴酸鹽含量做限定
在理化指標上,新國標有針對性地規定了多種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指標。新增四氯化碳、溴酸鹽、氰化物、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等限量指標。
特別對于溴酸鹽指標,更是作為包裝飲用水通用限量指標,而此前,不管對礦泉水還是各類包裝飲用水,國內都沒有對溴酸鹽作明確的限定。而在微生物限量方面,新國標最大的變化就是取消了菌落總數和霉菌、酵母的限量要求,僅保留了大腸菌群指標,同時增加了包裝水產品中最常見的環境污染微生物——銅綠假單胞菌指標。
最讓人關注的是,新國標增加了標簽標識的兩條規定。一是當包裝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二是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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