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已實施一年,記者昨日(3月17日)從市消保委了解到,工商12315指揮中心一年來共受理咨詢、投訴、舉報142177件,同比下降12.87%,其中舉報量同比下降22.57%,充分體現了消費者權益更有保障,維權意識進一步提升,而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意識也更強。
新《消法》中針對現實中個人信息泄露、騷擾信息泛濫的情況作了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針對經營者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新《消法》規定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商品價款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一年來,12315指揮中心共接到消費者投訴商家泄露其信息投訴39件,同比增長105.26%。2014年3月15日至今,12315指揮中心共受理涉嫌欺詐舉報案件57件,同比上升119.2%,大部分消費者要求三倍賠償。新《消法》賦予消費者的網購7天“后悔權”也保障了消費者選擇權,一年來12315指揮中心共受理網購商品希望無理由退貨的投訴48件,同比上升269.23%。
從舉報受理量銳減可以看出,新《消法》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與責任,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經營者的責任承擔范圍,促使經營者增強誠信守法經營意識。新《消法》、《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還規定,“經營者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這對經營者有了更多的約束,一旦經營者有違法違規行為,將登上“黑榜”公諸于眾。市場環境的規范直接影響消費維權指數走低。青島市工商局數據顯示,2015年2月,全市八大類商品和服務消費維權指數(CCI)案件956件,平均消費維權指數為57.05,較2014年3月平均指數下降了42.9%,維權指數和市場消費環境等級均評定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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