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從明年元旦開始,市民在銀行購買投資性理財產品,都要進行錄音錄像,銀行工作人員絕不敢忽悠客戶了。記者從銀監局及多家銀行了解到,根據銀監局去年印發的《商業銀行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工作指引》,商業銀行要在2015年底前實現個人投資類產品銷售過程的錄音錄像工作。目前,各家銀行都在緊鑼密鼓地開展相關工作。
長期以來,銀行與客戶之間因理財產品而起的糾紛時常發生,不少客戶反映銀行經理在推銷產品時態度很好,說得天花亂墜,一旦產品出現問題,對方就把責任推到市場大環境不好、條款限制等問題上。也有銀行人士表示,客戶在買理財產品時都詳細介紹了產品風險,客戶當時也表示理解,可一旦非保本產品沒有實現預期收益,客戶馬上就指責銀行當初沒跟他說清楚,把責任全推給銀行。這類糾紛一旦出現,由于沒有錄音錄像證據,解決起來異常麻煩。客戶利益和銀行聲譽都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在這種局面下,留下理財產品銷售過程的錄音錄像資料無疑可以還原事實真相,厘清雙方責任,解決舉證難題。
該政策最初由北京銀監局發起,隨后多個省事也開始實施。按照《商業銀行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工作指引》的要求,轄區內銀行要在2016年1月1日起實現對銷售個人投資類理財產品的同步錄音,有條件的可以實施同步錄音錄像,達不到要求的營業網點將面臨罰款和暫停相關業務的處罰。昨日,記者采訪島城各大銀行了解到,目前我市不少銀行也在升級錄音錄像設備。
島城某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稱,該行已經與外包機構合作專門為落實這一要求開發了一套軟件系統。目前系統已進入測試階段。這套新系統與該行的財富管理系統對接。應用這套系統,銷售過程的錄音錄像文件可以快捷地上傳、保存和調取。同時,該行正在陸續更換在青網點的錄音電話等硬件設備。
另外一家股份制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銀監局《工作指引》發布前,該行已根據前期監管部門提示的風險點,結合個人投資理財類產品特點,在同業中率先制定并推行了針對重點產品的銷售錄音規則;《工作指引》發布后,根據指引要求進一步完善重點產品范圍,規范錄音流程,在全轄網點基本實現了重點產品的銷售錄音工作;同時啟動同步實施錄音錄像系統開發工作。目前,該系統開發工作正有序展開,預計2016年1月轄內營業網點全部實現產品銷售的同步錄音錄像。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薛飛)
錄音錄像只針對網點銷售產品
目前,客戶可以在銀行網銀上購買投資類產品,今后難道非要上柜臺去買嗎?對此問題,銀行有關人士解釋說,錄音錄像的要求只針對在網點銷售的產品,客戶在網銀上購買投資類產品,必須進行在線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還必須閱讀風險提示、產品說明等文件,這些措施可以保證銀行對客戶進行了全面的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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