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理財專訊 27日,市場期待已久的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制度——《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這也是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發布后面世的首份行業配套文件。這份即將于今年10月實施的監管辦法,對互聯網保險經營的準入資質、經營規則、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確規定。業內人士認為,隨著監管配套政策的正式落地,讓互聯網保險業 “有規可循”,那些不靠譜的“奇葩”險或會大大減少甚至銷聲匿跡,百姓也將會享受到真正的有價值的險種保障。
《辦法》有條件地放開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具體包括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保險業務。
除《辦法》列明的險種外,其他險種不得跨區域經營。同時,《辦法》也提出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向消費者明示沒有設立分支機構的地區,以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在 《辦法》出臺前,就有大量中小型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理財型保險產品。記者登錄淘寶等知名電商,搜索“保險”二字,從車險、母嬰保險,到兒童大病保險、運動意外傷害保險,產品可謂琳瑯滿目。作為傳統銷售渠道的補充,在網上買保險,就像買衣服、買食品一樣方便。統計顯示,2014年,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收入約為860億元,同比增長195%。盡管互聯網保費收入不到保險業總保費收入的5%,但發展勢頭強勁是不容忽視的事實。
目前,理財型保險產品仍然可以通過第三方平臺向設有分支機構的地區銷售,但是不能向未設分支機構的地區銷售,相關保險機構和第三方平臺應該根據互聯網技術識別投保人所在地區。有些保險產品,未設分支機構地區難以有效地滿足產品的服務品質;有些重收益輕保障的理財型產品,與保險保障本質不符,其風險控制還有待觀察。因此,從消費者利益及風險控制角度考慮,《辦法》并未放開相關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 (記者 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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