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交所網站最新披露,太化股份(600281)、金宇集團(600201)因存在信息披露相關問題而遭到監管關注。
具體來看,太化股份業績預告與定期報告披露的實際數據存在較大差異。2015年1月29日,公司披露2014年度業績預盈公告,預告2014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400萬元。4月28日,公司披露2014年年報,當年凈利潤實際為1911萬元。
另外,太化股份2014年存在日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和決策程序違規問題。2014年初,公司對全年擬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進行了預計。201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及預計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根據公告,公司在2014年度存在新增日常關聯交易。其中,向陽泉恒基貿易有限公司、山西宏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銷售產品1.64億元;向石家莊中冀正元化工有限公司、太原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采購原材料1232.53萬元。上述關聯交易均未包含在年初預計范圍內,發生額總計1.76億元,占2013年末公司經審計凈資產的26%。
同時,公司部分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額超出預計金額較大,其中,向山西三維(000755)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實際銷售產品4754.58萬元,超出預計2754.58萬元,超出部分占2013年末公司經審計凈資產的4%;向山西陽煤電石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實際銷售產品2887.83萬元,超出預計887.83萬元,超出部分占2013年末公司經審計凈資產的1%。
由于公司對于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行為不夠謹慎,導致實際執行中有所超出,對于新增及超額發生的部分,公司未能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及時補充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審議程序并及時予以披露。因此,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邢亞東、總經理張瑞紅、董事會秘書賈曉亮、財務總監趙敏及獨立董事周崇武未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相應責任。
因此,上交所決定對對太化股份及其董事長邢亞東、總經理張瑞紅、董事會秘書賈曉亮、財務總監趙敏和獨立董事周崇武予以監管關注。
同樣是信披違規,金宇集團則是由于信息披露延遲而受到關注。
2014年10月12日、10月30日,金宇集團分別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議案。2015年4月28日、4月29日,公司相繼披露了關于終止2014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公告及補充公告。公告中稱,公司與保薦機構協商一致,決定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并于4月20日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申請。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同意公司撤回申請的書面文件。
經查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于2015年4月17日就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事項口頭達成一致意見,但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4月20日,公司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撤回申請,公司亦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遲至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有關終止審查通知書后,才于4月28日、4月29日對外披露該事項。
由于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屬于對公司股價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且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進程中,公司股票一直處于交易狀態,公司應當嚴格按照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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