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7月25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吳書光)開車使用手機,是在生活中司空見慣的場景。實際上,駕車時使用手機相當于“盲駕”,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盡管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對這一違法行為做了禁止性規定,但有一些駕駛人認識不到其危害,管理部門也面臨查證難的問題,由此引發的安全問題急需引起重視。
開車“小動作”或造成終身遺憾
“咣當”!濟南市民何俊一下子懵了,自己的車跟前車追尾了。有著數年駕齡的何俊以往在擁擠的市區開車游刃有余,但這次遇上事兒了。他說:“車輛行駛中收到一條微信,我就打了幾個字回復,沒想到這一會兒工夫就出事了,幸虧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記者采訪了解到,像何俊一樣開車收發短信、微信或者打電話的“低頭族”大有人在,而且多數人并不在意這些使用手機的“小動作”,自認為可以“一心二用”,不會影響正常駕駛。何俊事后也反省說:“主要是影響反應能力。被別的事情干擾,造成剎車不及時,容易出交通事故。”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因為開車使用手機引發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有的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慘劇。2014年9月5日,江蘇省一名客車司機駕駛客車期間,7分鐘內低頭看了39次手機,與一輛摩托車相撞,致摩托車主死亡;2014年11月3日,上海市一輛客車駕駛員行駛途中俯身撿拾滑落的手機,致行駛方向偏離并發生側翻,造成6死43傷的慘劇。
有調查顯示,近七成駕駛員有過開車打電話的行為。記者采訪了解到,對于出租車駕駛員來說,打車軟件的廣泛應用,使他們容易忽視開車使用手機帶來的安全隱患,應當引起重視。
“第一天嘗試使用打車軟件,好幾次都差點追尾。因為手機里面一播報信息,出于職業習慣,自己會不自覺地在腦子中規劃路線。”濟南的韓師傅是駕齡十余年的出租車駕駛員,剛開始使用打車軟件時,第一天只是開著軟件,但沒敢搶單,而即便這樣,腦子走神也差點造成交通事故。
開車使用手機反應變慢
開車使用手機也是造成交通擁堵的因素之一。美國有研究表明,撥打手機的用戶行車速度比正常狀態慢9%,剎車的反應速度也要慢19%。
對于開車使用手機會帶來危險的問題,部分司機并不在意,認為出事概率小。濟南市市中交警大隊玉函路中隊中隊長喬凱從警十一年,他說:“這種麻痹心理最容易出事。有些交通違法行為不起眼,但往往就是一瞬間,有些疏忽造成的遺憾是終身難以彌補的。”
喬凱說,人在正常狀態下的反應時間大約是0.5秒,遇到緊急情況可能還有挽回的余地,但一旦酒駕或者使用手機分心,就要多一些時間反應,事故可能就造成了。“有的司機從口袋里掏手機,或者接聽的電話內容比較重要,注意力稍有不集中,很小的細節也會釀成慘劇。”
據測算,如果汽車時速60公里,車輛每秒就會前進16米。如果使用手機等駕駛人反應時間延遲1秒,車子就會開出去十多米,極易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多位交警也告訴記者,他們曾經目睹過開車使用移動電話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時候就是眼睜睜地看著撞上去。
而根據英國的一項研究結果,開車時使用手機,大腦的反應速度比酒后駕車時慢30%。開車打手機發生車禍的風險比正常駕駛時高4倍以上。有70%的致命交通事故是司機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而手機就是造成司機注意力不集中的主要因素。
“時刻繃緊交通安全這根弦”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一次記2分。而濟南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時不得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如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動電話”,一旦違反規定將被處以50元罰款。
記者采訪了解到,濟南市確定駕駛機動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為違法行為,實際針對的是新形勢下的手機智能化,不僅打電話、發短信或微信,也可以觀看視頻、瀏覽網頁、刷微博等行為,這些行為也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也是被禁止的。
濟南市市中交警大隊有關人士表示,目前不僅可以輕而易舉地抓拍到闖紅燈、隨意變道等違法行為,還可以準確抓拍吸煙、打電話等違法行為。
盡管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對開車使用手機有處罰措施,但有些違法行為取證較難。比如,交警執勤看到駕駛員開車使用手機,一旦交警上前詢問,駕駛員就會停止使用并否認使用,取證和固定證據較難。而且這一類違法行為即使抓拍到,還需要人工進行標記,這對目前的警力是個挑戰。
喬凱等交通執法人員建議,在警力相對不足的前提下,交警部門要不斷加大科技強警的力度,要精確抓拍還要能及時錄入違法記錄系統。交通參與者尤其是機動車駕駛員要時刻繃緊交通安全弦,開車盡量不使用手機,畢竟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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