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23日訊 近日,青島市教育局與青島市司法局聯合發布通知,將在全市中小學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據悉,中小學校的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有六項,包含了參與修訂學校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負責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合同簽訂等合法性審查,負責學校日常法律咨詢;協助學校建立校內教師、學生申訴機制、校內傷害事故和對外經濟往來風險防控機制;負責代理學校訴訟、仲裁及教師申訴等案件,參與調解涉及學校的重大糾紛及學校對外談判;協助學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定期為學校管理層、教職員工、學生舉辦法治講座;經學校同意,為青少年犯罪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和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辯護。
中小學法律顧問將從專業律師、法律專家學者中聘任,可以采取一校一聘、多校聯聘、法律顧問團的模式。法律顧問實施聘任制,聘期一般不超過2年。
青島市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在構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提升現代教育治理能力道路上又邁出了新步伐。近年來,青島市教育局大力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有關工作納入到了對學校的目標績效考核。目前,所有教育局直屬學校全部完成了校務委員會建立和章程修訂;轄區各區市84%的中小學成立了校務委員會,64%的中小學完成了章程修訂。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已普遍聘請了法律顧問,建立了合同等重要文書合法性審查機制。 信報全媒體記者 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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