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李錦成“找關系”落戶為穩定外地教師
連日來,華商報記者多次試圖聯系邢程遠本人,但均未成功。對此,榆林市華棟中學副校長苗海平稱,華棟中學學生邢程遠的戶籍和學籍符合相關規定,要不然招辦審核肯定通不過。
7月6日,榆林市華棟中學校長李錦成解釋說,邢程遠的母親楊某2008年左右在華棟中學當英語老師,他為了外地教師穩定教學,就“找關系”給其女兒邢程遠辦了戶口,上在了他的名下,雖然戶籍上他是邢程遠的舅父,事實上他并非孩子的舅父。至于邢程遠的母親楊某在華棟中學任教幾年,哪一年離職,李錦成說他記不太清。
對于楊某在華棟中學的任教經歷,記者采訪多名在該校就讀多年的學生,他們均稱不知道有這名老師。由此看來,邢程遠在該校“就讀”的高中三年,其母并不在學校任職。李錦成所說的“給該生落戶是為穩定外地教師”似乎并不成立。
李錦成說,另一個考生喬路去年就畢業了,喬路的父親也是華棟中學的老師,同樣基于關愛外地教師,將教師子女的戶口上在了他的名下,他和喬路也沒有親屬關系。
“邢程遠中考在榆林考的,但上了高中基本沒在華棟中學就讀,去了西安一所中學讀高中。所以即便她考了第一名,我們也覺得不好意思,就沒有大力宣傳。”李錦成說,他認為學校沒有做錯事,只是邢程遠考得太好了,引起了關注。至于邢程遠在山東鄄城縣是否還有其他戶口,李錦成說他也不清楚。
校長名下至少有三名外省籍學生落戶
邢程遠戶籍信息顯示,戶主一欄填寫為李錦成,登記日期是2009年5月21日,何時何因由何地遷入一欄寫明:2009年5月21日因投靠親屬由山東省鄄城縣遷來本市。
“以上信息屬實,考生邢程遠至2015年8月31日前常住戶籍在陜已滿三年。”資格審查表上,加蓋了榆林市公安局青山路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經辦人和負責人的簽名分別是戶籍民警王媛,青山路派出所教導員葉慶正。
華商報記者進一步調查了解到,李錦成名下至少先后有三名外省籍學生落戶,分別為山東鄄城籍邢程遠、河南洛陽籍喬路,山東費縣籍張某,三人的戶籍所在地均為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青山路派出所。張某,2008年8月28日由山東省費縣遷入榆林市榆陽區,2012年在華棟中學參加高考,考入吉林大學,后戶口遷出;邢程遠,2009年5月21日由山東省鄄城縣遷入榆林市榆陽區,在華棟中學參加高考,為2015年榆林市文科第一名。喬路,2011年3月30日由河南洛陽市遷入榆林市榆陽區,2014年在華棟中學參加高考。三人的遷入理由也都是投靠親屬。
青山路派出所戶籍民警王媛表示,外地遷入戶口必須要有準遷證等手續,否則無法辦理。對于李錦成名下的多個外地籍戶口遷入是否具備了相關手續,王媛稱不清楚,并拒絕了華商報記者查閱準遷證等原始檔案的請求。對于華商報記者提出的當時是誰為邢程遠辦理戶籍遷入手續的問題,派出所也未予回答。
榆林市榆陽區招辦提供的資料顯示,邢程遠父親邢某是山東省鄄城縣物價局干部。
榆陽警方戶口遷入審查可能存在漏洞
7月7日,華商報記者在榆陽區招生辦公室看到了榆林市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資格審查表,其中考生邢程遠高中階段學習簡歷一欄顯示,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邢程遠在華棟中學就讀,證明人是該校老師楊建明。實際上邢程遠并未在該校就讀高中。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聯系到邢程遠的父親邢某,他稱,女兒高中確實未在華棟中學就讀,而是在西安一所中學就讀,至于其他的不方便透露。
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局長助理、治安大隊大隊長魯玨明表示,“到目前為止,榆林沒有任何規定遷入戶口要滿足哪些條件,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投靠親屬、買房、工作調動、結婚都能成為外地戶籍遷入理由;榆林屬于三線城市,每年都需要遷入外來人口來發展城市,所以這一塊相對比較松。”魯玨明說,李錦成與幾個外地考生的親屬關系可能存在問題,但這并不影響幾個考生身份的真實性。
目前各方證據已證實,李錦成和幾名外地遷入戶籍的學生親屬關系并不存在,也就是說他們將戶口從外地遷到榆林所依靠的“投親”名義并不成立。至于為何能讓虛假關系通過審查,魯玨明表示,戶口遷入審查主要以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為主,可能存在漏洞。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