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具有獨特的自然地貌和歷史文化傳承。記者昨日獲悉,為加強我市城市風貌保護,完善城市風貌規劃控制體系,市規劃局按照《青島市城市風貌保護條例》的要求,啟動了《青島市城市風貌保護規劃(綱要)》的編制工作。
1996年,我市制定了《青島市城市風貌保護管理辦法》。但隨著城市的發展,要求擴大保護范圍、增加保護內容、健全保護措施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去年公布的新保護條例對城市風貌的保護內容做了統領性概念描述,而保護規劃(綱要)則將在條例這一框架下進行進一步細致梳理。
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正在編制的規劃擬通過對青島自然環境格局、總體空間格局、城市肌理類型、公共空間系統、建筑風貌特色等一系列專題研究,總結提煉青島城市風貌特色的構成要素。從城市風貌總體控制要求出發,確定青島城市風貌的特色分區,提出各風貌分區城市風貌控制要點,制定城市風貌分區控制體系和控制措施,作為今后各區編制城市風貌保護規劃的指導綱領。
據介紹,保護規劃(綱要)在編制時將依據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例如,規劃編制要保護海濱的天際輪廓線、景觀視廊;城市規劃區內的山體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綠線嚴格保護;海岸帶范圍內,禁止新建高層建筑,嚴格控制建筑密度、建筑體量、容積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不超過山體海拔高度三分之二的原則,確定山體周邊建筑高度控制線。歷史城區內主要山體的周邊建筑高度控制線分別為:貯水山為45米,觀海山、魚山、八關山為50米,觀象山、青島山、信號山為60米,太平山為80米。同時,重要觀景點與主要山體之間眺望視域范圍內禁止建設高層建筑。
下一步,市規劃局將邀請高水平設計團隊參與規劃編制,以國際性視野、前瞻性理念編制規劃方案,并廣泛征求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確保規劃成果的科學性,合理指導我市特色城市風貌保護工作。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