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10日訊 為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宣傳民辦學校辦學政策,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管理,規范民辦學校辦學,青島市教育局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主任李士旭于2015年4月9日下午做客 “網絡在線問政”欄目,就“民辦學校設置和管理”與廣大市民和網民進行了深入交流。
青島在職教師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
針對網友關心的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情況,李士旭指出,“2014年3月16日,青島市教育局下發的《青島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若干規定》,本市范圍內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少年宮以及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在職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均不得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的有償補課,以及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的有償補課。”
據李士旭介紹,課堂是獲取知識和提高技能的主陣地。如果家長認為孩子確需參加課外輔導,請在充分尊重孩子本人愿望的基礎上務必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選擇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辦學資質的培訓學校,主要是查看有沒有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等; 二是家長與培訓學校雙方一定要簽訂協議,就孩子在此期間的一切安全、接送等方面明確各自的權利與責任。三是家長要拒絕讓孩子參加社會上的非法培訓學校(輔導班)。
此外,李士旭表示,“家長如果發現在職教師動員、暗示、介紹孩子參加有償補課,可及時撥打學校的有償補課舉報電話,學校會安排人員進行調查處理,如對學校處理不滿意,也可向教育主管部門如實反映。”
青島市教育局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舉報電話:85912915,青島市教育局投訴電話:85912940。
民辦學校審批條件有所提高
在問政中,有網友提出,現在民辦學校的審批條件是否有較大的提高?
對此,李士旭表示,“2014年,青島市教育局印發了《青島市教育局民辦學校設置規定》(青教通字〔2014〕54號),我市民辦學校設置標準相比較該文件出臺以前的辦學審批條件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李士旭進一步解釋說,“一方面因為目前青島市民辦學校總數已達到800多所,各個層次、各種類別的民辦學校數量基本趨于飽和;另一方面,民辦學校已從規模發展走向規范發展,我們積極鼓勵有著雄厚資金實力的企業和公民個人投資民辦教育,提升青島民辦學校的基礎條件,保證民辦學校的發展后勁。同時青島市正在吸引有較好社會聲譽和特色品牌的教育集團或教育模式投入到民辦教育事業,拉動全市民辦學校整體辦學水平的提高。”
據了解,個人或單位舉辦民辦學校的需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學地點在市南區、市北區的中等及以下非學歷教育學校,舉辦單位(人)應當向市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而申請舉辦辦學地點在其他區(市)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中等及以下民辦非學歷教育學校,舉辦單位(人)應當向所在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嚴查違法辦學,規范民辦學校
近年來,青島市堅持鼓勵扶持與規范管理并舉,民辦教育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有個別組織或者個人看到民辦教育市場有利可圖,不經審批,辦起了非法培訓機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李士旭強調,“目前,群眾投訴反映較多無教學資質進行培訓的機構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個人未取得任何證照私自舉辦的培訓班,另一類是在有關部門審批注冊的公司或中心,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擴大經營范圍舉辦教育培訓。”
為切實加強民辦學校的規范管理,有效制止違法辦學行為發生,政府相關部門將本著“誰審批,誰監管,誰牽頭”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加大對非法辦學行為的執法力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使青島民辦教育健康優質發展。
選擇培訓機構時注意查看相關證件
對于市民關注的如何選擇培訓機構的問題,李士旭指出,“參加教育培訓選擇民辦學校時要查看學校的相關證件:教育或人社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間組織管理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物價部門備案的‘收費許可證(收費備案表)’,經批準辦學的民辦學校收取學生學費時均需為學生出具市地稅局通用機打發票。”
市民也可以到市教育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網站查詢”行政公告”中查詢相關信息。
今年來,隨著各類培訓機構的發展,問題也不斷凸顯,最為突出的就是費用糾紛、退費問題。對此,李士旭表示,“有關民辦學校退費問題,教育部門一直貫徹執行省教育廳和省物價部局聯合下發的《關于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04〕55號)的文件要求。民辦學校學員因自身原因退學,屬學歷教育和學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學歷教育的,學生注冊入學后,學習時間不滿兩個月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四分之一收費,滿兩個月不滿一學期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收費,滿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費。學制一年以下的非學歷教育,按實際學習時間折算核退所收費用。”
規矩雙方協議,符合退費條件的,培訓機構應該辦理退費手續,如有問題,市民可致電所在區域教育主管部門或青島市教育局民管辦進行投訴。
信報全媒體記者 高鵬 實習生 李釗婧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