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李滄區計劃投入300萬元,進一步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在全區13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下簡稱“基藥”),使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的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4家擴大至8家,從而實現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全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覆蓋,服務人口涵蓋全區11個街道。4月起,李滄區各民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已經開始銷售“基藥”。
據了解,2014年,李滄區啟動4家非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基藥制度,開展藥品零差率銷售試點工作,即藥品通過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到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后,取消藥品加成,有效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有效降低藥品價格,使群眾基本用藥得到較好保障。結合2014年的試點經驗,今年,李滄區衛計局進一步調整完善了對試點機構的補償機制,將補助標準調整為按照基本藥物銷售額的40%進行補助;在實施前期,根據各單位的預售情況,進行一定比例的預撥;并根據各機構前一季度的銷售及督導考核情況,據實撥付資金;試點機構在銷售國家基本藥物的同時,允許同時配備使用一定比例的國家基本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但對試點機構的年基本藥物銷售額及基本藥物配備種類進行了嚴格規定,并制訂了相應的獎勵措施。
13家實施基藥的公立及民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別是:李村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永清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九水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湘潭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興城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樓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虎山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浮山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振華路街道四流中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九水路街道佳家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李村街道書院路新陽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湘潭路街道大棗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虎山路街道文昌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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