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青島西海岸新區印發基層黨建督導巡查工作辦法,建立起常態化的督導巡查制度。這是該區在去年深入開展“五項整治”活動基礎上,拓展黨風廉政建設督導巡查做法,全面加強基層黨建的一個創舉,在全國開啟了基層黨建“巡視”的先河。
據悉,該區成立了基層黨建督導巡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若干督導巡查小組,成員在區直部門單位中預選,一次一抽調,實行組長負責制,并將原有的6個派駐紀檢組納入督導巡查隊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紀委,負責對督導巡查工作進行管理、考核、監督和服務,并負責向區紀委、組織、人事、檢察、審計、信訪等機關和部門了解被督導巡查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有關情況,提供給督導巡查組。
督導巡查工作監督的對象是區委所屬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行政監察對象以及村(居)“兩委”黨員干部。其中,鎮,街、園區的基層黨建督導巡查工作主要由督導巡查組負責,區直部門(區直單位、區屬國有企業)的基層黨建督導巡查工作主要由區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負責。除開展常規性督導巡查和專項督導巡查外,還將根據區委要求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基層黨建“重點巡視”,其內容涉及在崗履職、作風建設、依法行政、民主制度建設等10個方面,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處置,涉嫌違紀違法及需要問責的,將由區紀委統一抽調力量進行調查處理。督導巡查工作每年開展3批次,每批次督導巡查時間2-3個月。每年對所有監督對象完成一次督導巡查。
據了解,早在2014年4月,該區就選派81名干部組成27個巡查組,入駐全區27個鎮、街(園區),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力促“兩個責任”落地生根,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該區將這項臨時性工作常態化,巡查范圍也由原來的27個鎮(街)擴大到區直各部門,內容上則堅持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抓基層黨的建設,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王文輝 連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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