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消委會在今年9月的投訴分析中發現,魅族手機的網購投訴量相對突出,于是將其作為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可到今年10月份,魅族手機的網購投訴量仍持續上升;兩個月來,廣東省消委會投訴部共受理其相關投訴99件。
網售手機拖延發貨
記者從廣東省消委會投訴部了解到,今年9月至10月,消費者對魅族手機的投訴主要表現為網上訂貨后長時間拖延不發貨,經消費者催促后仍繼續拖延,甚至直接取消訂單或要求另行加錢才能馬上發貨。
消費者林先生9月11日在魅族手機官網支付200元訂金,再到當地指定的專賣店購買。全款預定的客戶早已到貨,而選擇支付訂金再到專賣店購買的客戶卻一直沒被通知取貨。林先生多次致電專賣店了解情況,都只得到敷衍的答復。直到10月25日林先生到專賣店現場咨詢,該店店員才表示,該店有現貨,但只有在原價基礎上再加480元才可享受優先權。廣東省消委會接到投訴后,立即聯系魅族公司協商處理,指出加價銷售做法是錯誤的,強調按消費者的要求盡快發貨。
消費者莊先生9月15日在魅族官網上預定魅族MX4手機,9月20日查詢顯示月底發貨,到月底查詢顯示10月8號發貨,10月8號再查詢竟顯示10月28日發貨,發貨時間一推再推。經廣東省消委會調解后,魅族公司仍未及時發貨,莊先生只好繼續等待。消費者江先生9月2日通過在魅族官網支付200元訂金,再到當地專賣店購買MX4套餐,但魅族專賣店一直沒有給予答復何時有貨。
消費者吳先生在魅族官網預定MX4+inwatch套餐,10月14日僅收到手機,并未收到套餐內的手表。魅族表示在10月30日前會有手表的方案出來,但卻在10月28日單方面以短信形式告知吳先生取消手表訂購記錄,折合199元退款,吳先生無奈地被動接受。
消費者王先生9月15日在魅族官網預定MX4+inwatch套餐,9月20日查看顯示10月30日前發貨,但到了10月30日仍沒有發貨,于是打電話核實發貨情況。沒想到,第二天他卻突然收到退款信息,這才發現訂單被撤銷了。
加價銷售涉嫌欺詐
對于魅族手機銷售中出現的這一系列的投訴案例,廣東省消委會投訴部負責人表示將繼續跟進調解,督促魅族手機肩負起相關責任,對消費者負責,盡快妥善處理拖延發貨和擅自取消訂單問題。 廣東省消委會稱,商品交付的期限作為合同主要條款,應該具體明確而且不能隨意變更,魅族手機銷售方單方面更改發貨時間的做法顯然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已經構成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方如期發貨并賠禮道歉。另外,魅族手機在銷售官網對全額預定和支付200元訂金的消費者采取區別對待,支付訂金的消費者取得貨品的時間較長,在消費者提出質疑后竟然表示可以加價獲得,這種做法涉嫌欺詐。魅族手機銷售方通過虛構缺貨等手段拖延發貨,再告知消費者可以加價獲得,剝奪了預定客戶的預期利益。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是市場交易活動的基本準則,魅族手機銷售方多次違反這些基本準則,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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