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月29日訊(記者 徐新東 徐杰) 通過正規渠道買到的機票竟然“無座”,還登不了機。1月28日下午,趙女士要乘坐飛機到沈陽,辦理登機牌時被告知飛機滿員要求其改簽。趙女士說,同她一樣無法登機的還有兩位男士,他們認為南方航空存在超售機票的行為。
按照公司安排,1月29日趙女士跟同事要在沈陽參加一次競標活動 。1月27日,她在攜程網上訂購了南方航空CZ6312航班的兩張機票,總金額是1530元。
趙女士提供的一條確認短信中顯示了她購買機票的信息,該航班起飛時間是1月28日下午6時50分,1月28日下午5時許,她就跟同事提前趕到了流亭機場,隨后去辦理登機牌。
“同事的那張登機牌很快就辦出來,可我的那張卻辦不出來。”趙女士回憶,之后她便找到南方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詢問 ,“起初工作人員告訴我,是因為沒解鎖導致的,讓我等一會再試試。”
趙女士說,她就一直在機場焦急地等候著,離著飛機起飛的時間越來越近,卻一直沒有明確答復,“大約快到飛機起飛時間了,工作人員突然告訴我說,飛機滿員沒座了,讓我改簽其他航班。”
“如果當天還有其他航班的話,我也不說什么了,可這是當天最后一班到沈陽的航班,改簽也只能改到第二天再走,但這肯定要耽誤我在沈陽的競標工作。”趙女士告訴記者,當她找到南方航空公司要求給出解決辦法時,對方竟跟她說,按照公司規定,賠償她200塊錢并安排當晚住宿,“而且不管你接不接受,都要按照他們所說的規定來。”據趙女士介紹,不光她沒登機,還有兩位男士也沒能登機,他們認為航空公司存在超售機票行為。因航空公司給出的答復無法令趙女士滿意,雙方一直僵持著 ,還一度驚動了110民警。
“關鍵是我耽誤不起,必須要第一時間趕到沈陽。”趙女士說,在航空公司協調之下,她改簽到了1月29日上午的一個航班 ,并順利到達了沈陽。“等我忙完回青島后肯定還要跟航空公司溝通討要個說法,買到沒有座位的票只能自認倒霉嗎?”趙女士說,她不認為這是200元加上一晚住宿就能解決的問題。
29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南方航空公司一位值班工作人員,他表示事后已經協調趙女士改簽其他航班離開,但對于更多情況建議撥打南方航空熱線95539咨詢。記者隨即撥打了該熱線電話,工作人員表示會安排相關人員調查核實,并將結果反饋給記者,但直到下午6時記者截稿,仍未接到相關反饋信息。
■延伸
超售是慣例,乘客擔風險
買到了飛機票卻坐不上飛機,趙女士遭遇的情況并非首次出現,類似情況時有發生。1月16日,西安靳女士一行4人準備乘當日深圳航空公司航班飛往韓國首爾,在機場辦理登機牌時卻被告知該航班僅剩下3個座位,隨后又有6名乘客拿著當日該班次機票前來,結果7人無法登機。
對此,業內人士透露,超售機票是國際慣例,是業內公開的秘密,是航空公司的一種潛規則。因很多航線會出現在起飛前乘客誤點或改簽 ,原本滿座的航班出現空位,航空公司為降低損失,售出機票數量要略大于航班座位數,一般多賣出的座位數量控制在3% 之內。登機的真正憑證是登機牌,換取登機牌按照先到原則。如果出現因超售導致座位已滿,乘客持票無法登機時,航空公司則會給予補償。
“即便是國際慣例,航空公司也不能當做推卸責任的理由。”買到“無座”飛機票的趙女士表示,在一些國家,乘客會提前得知購買的機票是否屬于超售機票,由乘客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是否購買。一旦飛機出現超載,航空公司會立即征集志愿者“讓座”,改簽航班 ,并給志愿者十分豐厚的補償金。“但目前國內航空公司的做法太霸道,讓人難以接受。”
對航空公司這種行為,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認為,乘客購買機票后已和航空公司建立了航空運輸合同關系,航空公司就要履行合同。如果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導致違約,給乘客造成了損失,航空公司應該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張律師分析,航空公司為了降低空座率,讓乘客承擔超售風險,而航空公司單方獲取超售的利益,這明顯是不公平的。張律師認為,相關部門應出臺相關法規來約束航空公司的超售行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