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在工商部門注冊的教育咨詢公司,到了市場后轉身一變成為無所不教的教育培訓機構。在浙江杭州的教育培訓市場上,存在大量“掛羊頭賣狗肉”的違規教育機構。來自工商部門的數據,僅杭州市場就多達七千家此類機構。
中新網記者多日調查發現,這些機構不僅缺乏培訓資質,師資力量也言過其實,民眾投訴日趨增多……
深究問題背后的原因,除了企業為利潤鋌而走險外,還與職能部門監管不力,相互推諉有很大關系。
記者暗訪:精銳教育老師不精
“我是大學畢業生,看到你們有招聘老師,我可以應聘么?”中新網記者以應聘者身份給在杭州從事教育培訓的精銳教育打去電話。
當記者問及應聘英語老師是否需教師資格證及專業八級之類的資格證書時,精銳教育方面一位自稱“王老師”的工作人員很大度:“這些都沒有關系,只要通過大學四六級考試即可應聘。”
應聘的第一關是做一張試卷,記者發現,這是一份普通的歷年英語高考模擬試題,內容多為詞句糾錯項目。不僅如此,該試題還存在幾處印刷及標注錯誤。
精銳方面表示,考試若合格后,還將進行教學模擬評估,若通過便應聘成功。
此前,記者通過該公司的宣傳網站上了解到,這個號稱中國領先的中小學教育品牌的企業,十分重視教師水平。
精銳教育的一位自稱姓馮的老師在接受記者以家長身份咨詢時表示,機構中所有負責教學的教師都在其他學校有過數年的教學經歷。
教師的水平和學歷等是教育培訓市場上是家長們最看重的。有家長對記者說,選擇市場上的教育機構,就是看重他們的老師實力,如果是沒有經驗的大學生來教孩子,還不如請個家教,畢竟培訓機構收費也不菲,動輒要繳幾千甚至上萬。
記者又實地來到精銳教育在黃龍的教學點,在咨詢過程中,劉姓顧問聲稱機構很注重教師的從業經驗。
但在杭州培訓市場上,教育培訓機構的師資門檻過低,甚至以零門檻招收老師的機構也并非精銳教育一家。
杭州龍文教育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龍文任教的老師需持教師資格證上崗,分專職和兼職兩種,其中兼職最短期限為一年時間。
據了解,杭州公辦學校老師是嚴禁在外兼職的。
一名曾在韋博英語任教的老師向記者透露,只要擁有專八、雅思、托福或出國留學等證明中的其中一項,便達到了韋博教師的入門標準。
此外,該機構還會對每一位教師進行上崗培訓,并要求他們在向學員進行自我介紹時需稱曾擁有過留學經歷,以此作為賣點。但這位老師表示,他任教時并沒有留學過。
對此,據審批精銳教育等的工商部門表示,職能部門并不審核他們的教師資質,最多只能稱之為虛假宣傳。之所以不審核,原因則是這些機構屬于企業性質,并不能稱之為學校。
教育咨詢公司冒充教育培訓學校
記者了解到,杭州教育培訓市場上,大多數機構是以企業形式注冊的,而且注冊的是教育咨詢公司,并非是真正意義上的教育培訓機構,更稱不上是學校。
杭州市工商局新聞中心主任張順正承認,目前杭州市這樣的企業不在少數,約為七千家。
“辦學規模這么大,沒有辦學資質,怎么可能?我們是有資質的。”精銳教育的馮老師曾多次向記者宣稱,精銳在杭州市教育局注冊登記過。
2012年,杭州市教育局對在該地區在教育部門注冊過的文化類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進行了摸底,共有413家此類機構,但精銳教育不在其列。
杭州市教育局成人教育處處長吳作為告訴記者,如果要辦一個教育培訓機構,必須要取得教育局的辦學許可證后,才能辦培訓機構,但精銳教育未得到杭州教育部門的審批,不屬于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在網上以“精銳教育”進行搜索,記者發現,查詢結果顯示不論是精銳教育上海總部還是杭州分部,其公司名稱一律為“精銳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而非培訓學校。
據杭州工商部門介紹,精銳教育在工商部門審批的營業執照上寫著教育咨詢公司,其營業范圍并未包括文化類的教育培訓。
記者還了解到,據《教育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培訓公司若滿足辦學要求進行辦學后,學校是不會同時擁有辦學許可證和工商局的營業執照。
令記者驚訝的是,目前在杭州的不少知名品牌甚至號稱國際連鎖教育機構如精銳、龍文、華爾街英語等都是“李鬼”。
為何教育機構從事教育培訓業務,寧愿選擇在工商部門注冊公司而非去教育部門辦許可證呢?
吳作為認為,辦文化類的培訓學校有一定的門檻,教育咨詢機構若想做培訓機構,申請學校的相關證件的門檻遠高于申請企業。
記者了解到,據杭州市政府出臺的《杭州市民辦學校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申請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要滿足開辦資金不少于100萬元、辦學場所建筑總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等要求;申請技能類民辦培訓學校,要滿足開辦資金不少于60萬元、辦公用房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等要求。
而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
杭州市工商局法規處主任科員魏均新也表示,很多教育咨詢公司因為達不到教育局的申請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要求,只能去注冊咨詢公司。
工商、教育相互推諉形成監管真空帶
“掛羊頭賣狗肉”教育咨詢公司擾亂了教育培訓市場,作為政府職能部門本應有權對其進行監管和處罰。
對此,吳作為認為,工商局在核發教育咨詢類企業時,并未要求他們給出教育局相關的辦學許可證,因而他們的經營項目屬于一般性,監管應由工商部門負責。
吳作為還表示,教育局會管理由其審批過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而像精銳這樣的教育咨詢類公司已得到工商局的審批,“誰審批誰管理”。
魏均新卻認為,教育咨詢類公司干培訓,明顯是不在其營業范圍,并不能簡單認定該公司超出了經營范圍。“學生教育輔導這樣文化類的教育培訓本就不屬于工商核審的經營范圍內,當屬于非法辦學,應由教育部門負責。”
教育和工商部門的相互推諉,最終造成了市場無人監管,并導致了侵害消費者權利的事件日趨上升。
今年上半年,一所全國性的教育連鎖機構在杭州的所有教學點一夜之間關門,令眾多家長預繳的學費一時間沒有下落。
此前不久,寧波也有學生家長投訴,在華特迪士尼英語一年花費1.4萬元,結果發現其竟是無《辦學許可證》、無《外國文教專家聘請資格證》,外籍教師無《外國人就業證》的“三無”產品。
……
記者了解到,今年1到5月份,杭州市工商局接到教育培訓方面的投訴有88起,比去年同期增長41%。
“法律未規定登記在工商部門的經營性的培訓機構該如何管理?我們無法可依,自然也無法處罰那些企業。”魏均新道出了無奈。
國家曾在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該法第66條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但在2004年4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未提到相關管理方法,之后國家也未出臺相關規定。
吳作為承認,法律上對這些機構的監管缺少相關規定,導致教育部門無權管理在工商登記的經營性培訓機構。
盡管工商和教育部門均表達了自身的監管難處,但多年存在的監管真空帶是事實,民眾利益受到損害也是事實。
“工商局對此類公司審批的營業執照中不包含文化類的教育培訓,如果該公司進行教育培訓,就是超出其經營范圍,就應該按超出范圍經營進行處罰。”浙江高品律師事務所律師倪立趕認為,工商局可按其“無證經營”進行取締。
倪立趕建議,工商部門在對教育咨詢公司進行調查后,可移送教育局處理,“面對不合規范的教育咨詢機構,兩部門不應該推諉,應相互協商。”
浙江吳山律師事務所律師鄭關軍也表示,工商局應首先負起責任,如果教育咨詢公司超出其經營范圍且無辦學許可證,那么可認定他們為“無證經營”,將其取締,再將他們無證辦學的違法行為移交教育局處理。
吳作為向記者透露,針對“掛羊頭賣狗肉”教育咨詢類機構造成的管理難題,教育局也正與工商局溝通,尋找解決辦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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