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封滿樓) 2015年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同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上調,迎來“11連漲”。青島市具體調整辦法要依據山東省有關落實文件執行。
近8000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
經國務院批準,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為27.3%,提高待遇從2014年7月1日算起。這是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將惠及廣大城鄉老年居民和家庭。
從2015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到2014年底,經過十年連調,我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
此外,國務院決定,將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再次提高60元,達到人均38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人均120元。新增資金重點用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青島超前實施“兩項制度合并”
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2010年青島市政府出臺《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建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涵蓋了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兩大群體。2011年又下發了《關于做好2011年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工作的通知》,順利實現了制度全覆蓋。青島實施的城鄉一體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比今年國家即將實施的“兩項制度合并”超前4年。
此外,從2012年7月1日起,我市就將青島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所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都同等增加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充分體現公平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行自愿參保繳費,在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時,已經體現多繳多得了。
調整后省市將制定落地政策
從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情況來看,我市養老金在2005年、2006年月人均共增加199元,2006年月人均養老金達到986元,2007年月人均增加125元,達到1111元,2008年月人均增加123元,達到1234元,2009年月人均增加152元,達到1386元,2010年月人均增加175元,達到1561元,2011年月人均增加206元,達到1767元,2012年又增長了256元,達到2023元,2013年月人均上漲245元,達到2268元。2014年養老金上漲后,島城的退休金達到了十連漲,但月人均養老金數額則分為三個數字:2655.1元、1730.9元、747.5元。其中,企業退休(職)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655.1元,靈活就業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1730.9元,補繳參保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747.5元。2015年養老金上漲后,島城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將達到11連漲。但是青島市具體調整辦法要依據山東省有關落實文件執行。
按照往年慣例,國務院的養老金調整政策信息發布后,省里和我市都要制定落地政策,本地政策的發布會延遲一段時間,但養老金應增加的部分,會盡快打到退休職工的賬戶中,不會因為政策的延遲發布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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