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財金專訊(記者 李菁) 記者日前獲悉,為進一步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建立有利于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長效激勵機制,近日,青島市財政局出臺了《青島市生態補償獎勵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據了解,生態補償獎勵著重突出以保護與補償相統一、補償與獎勵相結合原則,以保護生態環境和防止生態環境破壞為目的,以重點水源地和生態濕地、生態公益林為生態補償重點,以直接承擔生態保護責任的農村基層組織、農戶為生態補償對象。根據不同領域及區域特點,制定不同的補償標準,對重點水源地村(含重點庫區移民村)、生態濕地村按照每村15~25萬元標準進行獎補,對生態公益林所在村按照每畝30元標準進行獎補,預計青島市財政每年需投入1.35億元。通過生態補償獎勵機制的建立,將進一步增強基層組織及農民對生態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