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海上糧倉”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月7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意見》的有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意見》提出了我省“海上糧倉”建設的總目標。到2020年,力爭全省水產品總產量達到1000萬噸,蛋白質當量相當于糧食400億斤;全省人均水產品占有量達到100公斤,為城鄉居民提供40%的動物蛋白;海參、海帶兩大品種全產業鏈產值雙過千億元;全省水產加工產值達到2000億元;漁業增加值占全省農業增加值比重達到20%以上,漁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形成現代漁業科技開發和技術創新體系;逐步使海洋捕撈強度與漁業資源再生能力相適應。
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宋繼寶介紹,水產品的糧食保障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代糧、節糧、促糧。
從“代糧”上看,水產品蛋白質含量大約是谷物蛋白質含量的2倍,以100克面粉、大米、黃魚、對蝦中的蛋白質含量為例,面粉、大米分別為9.9克、8克,黃魚、對蝦則高達18.1克、20.6克。因此,在人類食物攝入結構中,水產品攝入量可以成倍替代谷物攝入量。今后,若遇到大旱、大澇等極端氣候導致陸地糧食生產受到嚴重影響,海洋食品將是重要的替代食物。
水產品的“節糧”效果也很明顯。漁業生產比畜牧業生產的飼料轉化率高、谷物消耗量低。通常,轉化1公斤牛肉需要消耗谷物7公斤,轉化1公斤豬肉需要消耗谷物4公斤,轉化1公斤雞肉需要消耗谷物3公斤,而轉化1公斤魚肉僅需消耗谷物1.5公斤。濾食性魚類,則不需要消耗谷物,僅僅依靠攝食浮游動植物來轉化形成優質蛋白。
除此之外,大力發展水產品,還能“促糧”。發展漁業不僅不與糧食生產爭地、爭水,而且可以改堿、肥田、解毒。沿黃區域“上糧下漁”改造鹽堿地的做法,收到了漁、糧兩利的成效。農田施用海藻肥還可以有效改良土壤,解決土壤重金屬超標、土壤板結等土壤污染、退化問題。
“《意見》的實施,有利于統籌糧食安全與海洋漁業發展,合理利用我省豐富的海洋資源,建設可以穩定提供優質高效海洋食品的生產基地,實現種‘糧’于海、產‘糧’于海、存‘糧’于海。”宋繼寶說。
然而,我省實施“海上糧倉”建設,仍面臨若干制約。省海洋與漁業廳漁業處處長傅日新指出,我省漁業生產需要補足如下幾個短板:
一是近海傳統漁業資源衰退。受過度捕撈等因素影響,我省傳統海洋漁業資源衰退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扭轉。主要表現在生物多樣性明顯下降,種類組成趨于小型化、低齡化、低質化,帶魚、大小黃花魚、烏賊等傳統漁業資源已形不成漁汛。
二是漁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比較薄弱。漁港漁船老舊現象突出,漁業養殖設施普遍老化,水產品加工增值率普遍不高,水產品質量追溯、水生生物疫病防控體系尚不完善,漁業機械化水平低。
三是漁業組織化程度不高。目前,全省漁民專業合作社共1561家,其中,122家省級示范社,16家國家級合作社,入社成員近7.3萬戶,占全省漁民(47.9萬戶)總戶數的15.2%。千家萬戶分散生產的漁民未能有效地組織起來,因而漁業規模化、標準化、信息化、品牌化水平提升乏力,現代化水平受到制約。
四是漁業抗風險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我省漁業尚未被納入政策性保險范疇,商業性保險也剛剛起步,未對水產養殖業形成大面積覆蓋,一旦遇到極端天氣等自然災害,受災漁民恢復生產難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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