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條件
答:以下11種情形可提取公積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3年以上(含3年)的;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繳存職工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提取情形,均可持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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