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14年12月30日,青島市北區2014年度公共租賃住房集中實物配租通告已經公布,你想知道青島公租房最新消息嗎?信網小編為你帶來青島市北區公租房配租最新消息。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意見》、《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意見》、《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物價局 關于推進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市北區住房保障部門擬組織對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進行配租。現就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坐落位置 |
戶型 |
建筑面積 |
套數 |
國信紫云臺 |
伊春路168號 |
一室一廳 |
55-58 |
392 |
遠洋自然 |
同興路710號 |
一室一廳 |
50-51 |
106 |
二、配租范圍
1、本次配租對象為2014年7月31日前申請,并取得《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準予登記通知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市北區戶籍家庭。已經實物配租的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圍。
2、擁有住房的申請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圍。
三、保障面積標準
本次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2人及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積(建筑面積)標準為30—4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積(建筑面積)標準為40—50平方米。
四、租金標準
本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房屋,租金收取標準按照青島市物價局制定的標準收取。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積與原有住房面積的差額部分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繳納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繳納。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電信、衛生、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按規定另行交納。
五、配租流程
本次實物配租將按項目登記、排序公示、公開搖號和輪候選房的程序進行受理。
(一)項目登記
1、符合本次配租條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準予登記通知書》,到戶籍地住房保障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登記。如本人無法到現場需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登記手續的,受托人應持公證部門生效的《授權委托書》和有關身份證明辦理。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登記,逾期未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配租登記順序與選房順序無關。
2、為方便申請人登記,保障現場登記秩序,本次登記以街道辦事處為單位分時間段進行。具體登記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具體登記日期見下表:
2015年1月5日 |
臺東街道辦事處、海倫路街道辦事處 |
2015年1月9日 |
登州路街道辦事處、浮山新區街道辦事處、 水清溝街道辦事處;河西街道辦事處 |
2015年1月6日 |
延安路街道辦事處、阜新路街道辦事處 |
2015年1月12日 |
寧夏路街道辦事處、合肥路街道辦事處、 洛陽路街道辦事處 |
2015年1月7日 |
遼寧路街道辦事處、四方街道辦事處 |
2015年1月13日 |
鎮江路街道辦事處,大港街道辦事處 |
2015年1月8日 |
即墨路街道辦事處、興隆路街道辦事處 |
2015年1月14日 |
遼源路街道辦事處,敦化路街道辦事處 |
登記地點:市北區平定路15號(戶籍地為原市北區的家庭);市北區周口路81號5號樓網點(戶籍地為原四方區的家庭)。
(二)排序公示
依據《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評分標準》對申請家庭進行綜合評分,并按照申請家庭人口狀況分類,按分值由高到低進行分類排序。評分排序結果在青島市住房保障網、市北區政務網予以公示。
(三)公開搖號
根據本次實物配租房源、戶型及申請家庭數量情況,確定正式和候補入圍名單。正式入圍名單按實際房源數量確定,候補入圍名單按照不低于房源數量的20%確定。對綜合評分相同的家庭分類別進行公開搖號,確定入圍名單和選房順序。公開搖號由公證處進行現場公證,并在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市住房保障部門及申請家庭代表的監督下進行。入圍名單及選房順序將通過青島住房保障網、市北區政務網對外公布。
(四)輪候選房
1、選房。準予配租家庭按照公正搖號的選房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自己家庭情況選定應配租房屋,并領取《市北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定位通知單》。
2、簽訂合同。實物配租家庭確定配租房屋后,在規定時間內持《市北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定位通知單》和身份證到區房產經營單位簽訂《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交納房屋租金,并辦理入住。
六、監督舉報電話:
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市北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一中心:83838622 市北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二中心:83721367
市北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一中心
市北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二中心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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