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對壽險公司贈送免費保險限額進行明確規定。人身保險公司可以促銷或者公益事業為目的贈送人身保險,但不能贈送財產保險。所贈送的人身保險產品只能是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且保險期間不能超過1年。對每人每次所贈送保險的純風險保費不能超過100元,以公益事業為目的的贈送保險不受此金額限制。
《通知》規定,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人身保險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所贈送的人身保險是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應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人身保險公司應向投保人出具紙質或電子保險單,贈送團體人身保險產品的,應向被保險人出具紙質或電子保險憑證。此外,嚴禁以贈送保險為由,變相開展違法違規業務或進行不正當競爭。
記者隨機采訪身邊市民了解到,其中多數人接到過保險公司贈送免費保險的電話。有市民表示,保險也是對人身的一種保障,既然是免費的那當然可以接受。但也有市民拒絕了保險公司所贈送的免費保險,他們表示對免費保險持懷疑態度,并且害怕泄露個人信息。
島城某壽險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的出臺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最大的利好無疑是限制了險企之間的不正當競爭,部分公司贈送免費保險導致了其他險企爭相跟風,但事實上免費保險也是要算在公司的經營成本之中的,因為一旦發生賠付行為,保險公司可能會因此虧損,因此《通知》的出臺有利于規范壽險公司的經營。預計今后免費保險的贈送會大幅減少。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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