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青島市食藥監局出臺了《關于加強中藥飲片監督管理的通知》,對中藥飲片的管理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凡是企業生產量大、中藥材來源于假劣藥品多發地和市場抽驗不合格率高的品種 ,實行企業購進中藥材檢驗報告、監管人員現場督導制度。
一家藥品使用單位只能使用一個中藥配方顆粒生產企業的產品。藥品使用單位不得配制中藥配方顆粒。提供中藥煎煮服務的,須按醫生處方及操作規范執行,并按規定做好煎制記錄、標記標簽、處方保存。煎藥環境、使用器具、包裝等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對藥品產生污染。
如果消費者發現中藥飲片劣藥,可以撥打12331舉報熱線,市食藥監局將按照入庫罰沒款10%~20%的比例兌現投訴舉報獎勵。
供應商所銷售的產品年度內抽驗判定為劣藥的,發現1次通報警告,第2次1年內不再采購其供應的產品。供應商再次進入本市銷售,采購單位應向屬地監管部門報告,加大對檢驗不合格產品抽驗批次和監管力度。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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