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一般即買即用,所以很多市民買藥時都沒有查看有效期的習慣,一些藥品一次沒用完,下次再用時就已經過了保質期。日前,記者從青島西海岸新區了解到,區里的食藥監局利用自主研發的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系統,監控全區所有零售藥品的有效期狀況,為避免市民買到過期藥增加一道屏障。
日前,青島永和堂大藥房的負責人武世棟正在對貨架上的藥品進行日常維護,突然接到一條短信,內容是:“青島永和堂大藥房:你店銷售的倍他樂克藥品(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5391,藥品規格:25mg*20片 ,數量:5盒)即將于2014年12月7日到期失效,請做好藥品維護工作,藥品到期未售出及時下架,按相關要求處理。黃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接到短信后,武世棟馬上在貨架上找到了該藥品,一查看 ,果然只有10天有效期了。隨后,武世棟將5盒藥品列入每日維護名單,以避免過期售出。武世棟隨后聯系了黃島區食藥監局監管中心,告知自己已經注意到藥品即將到期的情況,并作了相關處理。監管中心工作人員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列入每日提醒名單,隨后的十天內,將時刻關注5盒藥品的流向或處理情況。
那么,監管中心是怎么知道藥品快要到期的呢?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來到黃島區食藥監局監管中心,工作人員登陸該局自主研發的GSP系統,為記者演示了如何監控藥品到期情況。
監管中心負責人畢飛告訴記者,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系統內設“近效期藥品催銷表”,在列表中,底色變藍的是180天內即將到期的藥品,這些藥品將列入藥店的日常維護名單,工作人員會對其多加關注,銷售時也會對購買者說明藥品的有效期狀況,建議其謹慎購買。
底色變紅的是10天內到期或已經過期的藥品,一旦還剩10天有效期,監管人員將通過發送短信或上門通知的方式,將藥品情況告知藥店負責人 ,由其按規定處理。按照規定,藥品一旦在有效期內未能售出,藥店將會對其進行下架處理,并投放到專用的過期藥回收箱里,等待食藥部門統一回收,進行銷毀。據畢飛介紹,監控藥品有效期只是GSP系統的一個基本功能。GSP系統是一個綜合性系統,進入黃島區藥店的每一盒藥品,其進貨、存貨、銷貨的整個過程,都被納入GSP系統的監控范圍。GSP系統成了藥品的“電子保姆”,關注藥品的一舉一動。食藥部門監管中心通過GSP系統對全區大小藥店的藥品進銷情況進行監控,從而形成對轄區內的大小藥店的遠程監管,保證市民不會買到過期藥品。
記者 劉金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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