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物價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委2010年下發的 《關于調整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政策的通知》中規定,以93號汽油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省物價局公布的93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價格,當油價上漲為每升7.07元(含7.07元)至8.07元(不含8.07元)區間時加收燃油附加費,具體標準為每客運車次1元。若油價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穩定1個月以上,則取消加收的燃油附加費。
(記者 孫啟孟)
鏈接
我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收取歷程
●2006年7月27日,青島客運出租車開始收取1元錢燃油附加費。
●2007年2月15日,由于油價下調,取消客運出租車燃油附加費。
●2007年11月5日,由于油價上漲,青島客運出租車再次收取燃油附加費。
●2010年11月28日,出租車運價調整,取消1元燃油附加費。
●2011年4月7日,由于油價上漲,青島客運出租車再次收取燃油附加費。
●2012年7月12日,由于油價下調,取消客運出租車燃油附加費。
●2013年9月21日,由于油價上漲,青島客運出租車再次收取燃油附加費。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