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青島市房屋使用安全條例》將于明年1月1號起正式施行。根據此條例,“野蠻裝修”中常發生的9種行為被嚴厲禁止,私自拆除承重墻等行為最高可面臨10萬元的罰款。
野蠻裝修記入“檔案”
經鑒定為危險房屋拒不治理的、因違法裝修造成結構損壞嚴重影響房屋使用安全拒不整改的,區(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房屋所有權人以及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送達暫時停止辦理房屋轉讓、抵押、租賃備案等手續的文書,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當在簽收該文書后,停止辦理該房屋的轉讓、抵押、租賃備案等手續。前述情形消除后,區(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七日內向房屋所有權人以及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送達解除停止辦理房屋轉讓、抵押、租賃備案等手續的文書,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當在簽收該文書后,立即恢復辦理該房屋的轉讓、抵押、租賃備案等手續。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施行后,我市還計劃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電子信息系統,并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并提供查詢服務。今后,如果房屋所有權人不顧房屋安全進行野蠻裝修,一旦被記入檔案,很可能影響其房屋買賣交易。
人員密集場所鑒定更嚴格
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幼兒園、學校、醫院、養老院、福利院、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房屋安全關系公眾安危,因此《條例》對其鑒定作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
人員密集場所的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每五年委托鑒定單位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
房屋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經鑒定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重新界定使用期,期滿后按照規定進行鑒定。其中,人員密集場所的房屋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后繼續使用的,其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每年向區(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房屋安全情況報告。
違規裝修最高罰10萬
條例規定,9種行為分別為:
1、超過設計標準、規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載;
2、拆除承重墻;
3、改動承重梁、柱結構;
4、開挖地面影響房屋地基以及基礎結構;
5、在保溫外墻打孔、開挖洞口;
6、擅自改造屋面、平臺或者在屋面、平臺上搭建;
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
8、損壞、擅自改動房屋原有消防、電力、供水、排水、供熱、排煙、燃氣、節能等設施;
9、其他妨礙正常使用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其中,違反前五項的可被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條例中提到,隧道、基坑等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周邊區域房屋安全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前實地調查周邊房屋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情況,進行風險評估,編制房屋變形監測方案以及專項安全防護方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必要時,應當委托鑒定單位對周邊區域房屋進行鑒定,并將有關情況報送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以及所在地的區(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哪些情形房屋應強制停用
條例規定,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責令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停止使用:
1、出現局部垮塌;
2、隨時有垮塌危險;
3、其他可能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
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拒不遷出且不停止使用的,可以采取措施,暫時強制其停止使用該房屋。
停止使用期間,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礎上可以進行治理施工。危害排除后,區(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解除措施并在現場予以公告。
哪些情形下應進行安全鑒定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委托鑒定單位進行安全鑒定:
1、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使用的;
2、房屋基礎、墻體或者其他承重結構出現下沉、傾斜、裂縫、變形等情形的;
3、因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可能造成房屋結構損傷的;
4、房屋需改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
5、其他可能危及房屋結構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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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地板也要公示
針對一些熱點話題,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副局長王咸寧給予回答。
記者:如何預防房屋違法裝修?
王咸寧:房屋違法裝修情況在現實情況中確實存在,本條例也重點對裝修問題區分情況制定了相應政策和措施。
房屋裝修是分動結構和不動結構,目前咱們的房屋條例主要是針對動結構的區分出來9條禁止性的行為,對這9條禁止性的行為,比如說是拆除承重墻,對承重的梁柱進行改動,這些發現確認以后,咱們的處罰力度在新的條例是增加了很大,最高的上限是可以達到處罰10萬元。
同時對不動結構的正常的裝修行為,比如地板、地磚等不動結構的,只需要向物業公司或者居民委員會告知裝修事項,由物業公司或居委會在所在區域進行公示,讓大家知道這個事情;如果是動結構的,比如在承重墻上開鑿洞口等情形應在施工十日前,需要有相應資質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文件并向所在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裝修安全登記,如果不申請隨意動的話,這也是要處罰的。
同時,這一次咱們在管理體制上也進行了規范,首先是區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的房屋使用安全工作,街道按照本條例規定做好相關工作如受理投訴、監督檢查、應急處置等,但是行政罰款由區市房屋主管部門實施。
記者:遇到違法裝修破壞承重墻的情況,可不可以聯合執法?
王咸寧:首先對于這種野蠻裝修或者是其他的行為,導致房屋使用有嚴重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或者是已經成為危房拒不治理的,條例也有相關的規定,區市房產管理部門確認事實之后,可以向登記機關送達文書,要求停止辦理該房屋的轉讓、抵押、租賃備案等手續,這也是比較有效的措施。同時,對相應的行為,剛才也說到的,要建立信息系統,對每套房子在安全方面有一些不良記錄的,所有信息要匯總起來,錄入系統,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進行查詢,這樣也會對違法裝修等行為進行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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