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內容包括放松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三項內容。以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住房消費能力,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
公積金政策的改變,只是證明了改革者的意圖,他們希望能夠有所改觀但是這些政策還是很邊緣性的政策,沒有太大的作用。公積金政策的調整,屬于央行松綁限貸的政策組合拳,對市場的直接影響有限。
根據《通知》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同時,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費原則,《通知》強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從表面來看,這兩項政策對剛性需求提供了購房的有力支持,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卻并非這么樂觀。
2009年北京、秦皇島等城市就曾經試行過異地公積金貸款。但基本沒有購房者使用,畢竟從執行層面來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手續難度較大,且額度并不高,這使得異地貸款并不劃算。另一方面,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雖然降低了公積金支取的難度,但很多城市實行的是按照公積金繳存額的倍數限定貸款額度,繳存太少的購房者實際貸款額度非常低。
目前,整體市場的供應增加,而需求也將受到信貸政策的松綁釋放,四季度市場的成交量值得期待。不過因為庫存等原因,短期上漲的空間也不大,樓市究竟向何方發展,最終還是要看信貸政策的落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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