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西海岸新區出臺《青島市黃島區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每年安排5000萬元,采取事后獎勵或補助的方式,重點圍繞金融機構集聚、金融機構投融資、大宗商品和權益交易平臺建設、企業上市掛牌等四個方面進行扶持,促進新區金融業更快更好發展。
按照該《辦法》,對新區新設立的銀行、保險、證券等法人金融機構,按照注冊資本規模給予一次性落戶補貼。其中,注冊資本1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給予100萬元,注冊資本10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500萬元。
對新設立銀行、保險、證券等機構業務總部,給予一次性落戶補貼;對新設立商業銀行青島分行、保險公司青島分公司,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新設立證券公司青島分公司、基金公司青島分公司、期貨公司青島分公司、信托公司青島分公司,最高補貼不超過500萬元;各商業銀行新設黃島分行,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貼。
《辦法》對新設和新遷入的專營海洋經濟特色的金融機構、新引進的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新引進的融資租賃企業等金融機構進行相應的補貼。
《辦法》根據金融機構對新區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融資支持和當年地方財政貢獻總量,給予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年終考核獎勵。
《辦法》對企業上市掛牌,大宗商品和權益類交易平臺建設也規定了相關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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